核载5人实载15人 大胆司机被查处
11月5日6 时15 分许,烟台市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小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随即将其拦停。经检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5人,严重超出了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经了解,车上的乘客都是周边村里的村民,结伴去栖霞去摘苹果。由于路程不远,加上是早上六点,司机以为不会遇到交警,抱着侥幸心理让务工人员上了车。
随即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将超员人员进行转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陈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分3分的处罚。山东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员,安全文明出行。
男子酒驾又、双、叒被查
新拿驾照没“捂热”就再次被吊销
11月11日14时3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山头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酒醉驾午查统一行动过程中,在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尹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9毫克,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在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告知时,驾驶员尹某似乎对这些程序相当了解,在民警对其询问是否存在相同违法经历时,他的回答令现场民警也感到吃惊,原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因酒驾被查,尹某前面已经有两次被查经历,这是他的“三进宫”!
后经过系统核查,尹某在2016年、2019年两次因“酒后驾驶”被查获并依法处罚,其中,2019年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后,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且2年之内不能重新申领。而他现在所持有的驾驶证是2022年时候新考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被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发生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终生禁驾还背刑罚
2024年3月25日2时39分许,张某玺驾驶鲁QF62**号小型轿车,沿省道229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永富庄村路段时,驶入对向行车道,与沿省道229线由南向北行驶正在超越赵某义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侯某军驾驶的鲁Q0N3**号小型面包车相撞,后侯某军驾驶的鲁Q0N3**号小型面包车再次与赵某义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侯某军当场死亡,赵某义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张某玺弃车逃逸,经传唤于当日16时50分许到队投案。经事故原因分析,张某玺负事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2024年8月27日,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4年10月18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