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这儿!一动没动啊!

政务   2024-12-17 16:42   山东  

人在家中坐  锅从天上来

车在路边停  也能被追尾

困了?累了?喝酒了?

都不是!

这事儿有多“抓马”

且往下看

2024年11月04日21时57分许

在济宁市兖州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汤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沿兖州区西护城河路

由北向南行驶至一小区东门路段时

与杨某某停放在此处的

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事发现场光线良好

为什么汤某某径直撞向了

停在路边的车辆上呢

我们换个角度再看一下

原来

事发时汤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单手离把

正在用手机聊天发信息

这也是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相似的案例发生在曲阜

本来电动车没电就够倒霉了

没想到还有“飞来横祸”

2024年9月14日晚

曲阜市静轩东路与天华路口附近

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和行人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沿静轩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天华路口附近时

因低头看手机

未及时发现前方

一名推行电动自行车的行人

从后方与之发生碰撞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仅骑行低头看手机

且没有佩戴头盔

发生碰撞后重心不稳摔倒在地

所幸速度不快

没有造成较严重后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骑行非机动车时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以当前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25km/h为例

低头1秒相当于“盲骑”了7米

如果看一次手机按3~5秒算

相当于“盲骑”了21米~35米

如果此时前方有突发情况

骑行者根本来不及反应


山东交警提醒您:

分心驾驶危害大!

骑行切记要专心!

驾驶过程中

如需处理其他事情

应靠边停车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同时

骑行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朋友

出发前一定要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文明出行


山东交警
传播权威交管资讯,倡导文明交通理念,提供便民查询服务。\x0d\x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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