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6日)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
发布关于治理
账号“假冒仿冒”行为的公告
↓↓↓
二、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组织
三、违规使用行政区域名称
四、无资质使用职业名称
为避免引发公众误解,无资质认证账号的资料应谨慎使用相关用词。
1.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如:新闻、报道、热线、资讯、快讯、频道、栏目、访谈、时事、法讯、周刊、卫视、联播等。
2.关联党政军机构的名称。如:政法、统战、军政、发改委、社科院、统计局、卫健委等。
3.涉教育、司法、医疗卫生等专业领域的名称。如:律师、医生、记者、主持人等。
微信公众平台呼吁,请广大创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合理、合规使用账号。同时,广大读者若发现有账号存在假冒仿冒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进入账号主页——点击“...”——点击“投诉”——选择“混淆他人投诉”。
长江日报出品 |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参与方式:①在长江日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每篇文章下点击“赞”和“分享”;②每周“点赞”“分享”总量前5名的粉丝将获得好礼1份,共计10份。获奖名单每周四在此公布。数据由长江日报后台自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