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街坊邮寄手镯丢失,快递只赔3倍运费?合理吗?

时事   2024-11-16 12:04   广东  


  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呼吁广大群众关注法制建设,向社会传递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正能量,本中心推出《律师来了》专题栏目,向街坊们科普身边的法律问题,敬请垂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快递大国。发达的邮政、快递行业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随之,快递毁损、丢失等诉讼纠纷也不断增多。


案情还原

  增城街坊黄女士从事玉石珠宝首饰生意,顾客遍布全国各地,黄女士通过快递方式交付货物。一天,因为档口客人较多,黄女士就让相熟的快递小哥直接收走已经打包好的手镯,但黄女士忘了给手镯快递下单保价。


  后来黄女士收到网店客服信息,顾客称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还是没有收到快递,要求退款,黄女士予以退款,并向快递公司多番打听,结果还是没找到该手镯快递。黄女士便就丢失的手镯咨询快递公司客服,客服称只赔偿3倍运费。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刘碧云律师


律师释法

  对此,广东来信律师事务所的刘碧云律师表示:客户与快递公司之间发件、收件行为,双方之间属于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快递企业未尽到妥善保管运输义务导致快递丢失的构成违约。在客户与快递企业未达成保价或限额赔偿的约定情况下,需按照快递寄送的目的地、到达地该类物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赔偿数额。


  至于“未保价只赔3倍快递费”的说法,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是,这一规定适用的主体是邮政企业从事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快递业务并不能适用这一赔偿限额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点击下方标签,关“增城区融媒体中心”,在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可解锁更多功能。



回复【退休年龄】快速查询法定退休年龄

回复【电视缴费】可为有线电视快速续费

回复【有线电视】办理有线电视业务

回复【找工作】掌握最新招聘资讯

回复【地铁21号线】获取广州地铁21号线快车时刻表

回复【公交】获取增城公交实时情况

回复【便民小店】查看附近的便民小店

回复【公积金】办理公积金业务

回复【天气】查询实时天气情况

回复【港澳通行证】进入网上预约/办理入口



 今日精选


  有人被罚198079元!广州最新通报!涉及增城→

  增城新添一个公园!分三期建设→

  产品销往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增城这家企业1至10月营收超1.2亿元

“阅增城”视频号上新啦!

“救”在身边

守护生命的“急先锋”

带你走进广医四院急诊科

↓↓↓





来源:增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李诗敏,通讯员刘碧云

编辑:刘思泳

审校:陈翠珠

值班主编卢铭华

终审:

增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合作、报料联系小编微信号 :zcrb-qmt

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增城区融媒体中心,离你最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