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虚增营收超86亿元,再遭立案调查

时事   2024-11-02 18:01   上海  

立案调查近一年之后,11月1日晚间,ST锦港(600190)公告披露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为做大利润而与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的多年造假行为。并因此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报多年虚假记载,总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近1.8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部分有责人员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ST锦港因2018年至2021年财务造假收罚单,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暂定可索赔范围是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之间买入ST锦港股票,且在2023年11月1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作为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ST锦港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油品化工品类(原油、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大宗散杂货(煤炭、粮食、矿石)及其他散杂货类(钢材、化肥、氧化铝等)货物的装卸、运输、堆存、仓储等港口物流服务。

2023年11月10日ST锦港突发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6月1日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查明造假并因此戴帽,此后公司利空消息不断,多个银行账户因涉诉被冻结,半年报和三季报因涉及前期差错调整而迟迟无法披露。

10月14日晚,ST锦港披露了一份巨额债权到期的公告,公司因开展贸易业务形成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合计约21.71亿元,截至今年10月11日全部逾期。其中,到期未获清偿债权金额约6.8亿元,即应收账款的部分占比约30%,剩下超过14亿元的都是预付账款,占比约70%。

10月31日晚间,ST锦港披露最新财报,今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亏损额度分别为11.60亿元和21.29亿元。随后,上交所则“秒发”问询函,要求公司针对前期造假情况更正财务数据,并对前期虚假贸易业务进行说明。此外,交易所还追问了现有贸易业务的合理性,大额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变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天以后,11月1日晚间,ST锦港连发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前述股东立案。

ST锦港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披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宁鸿鹏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另外,11月1日晚间,两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被立案。

智动力公告称,公司高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公司股票而被立案。

京山轻机公告称,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立案。

编辑:张添翼

监制:顾洁

来源:证券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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