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牢正确政绩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领导干部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怎么衡量政绩,需要正确看待四个问题。
新官新作为是政绩,新官理旧账也是政绩。一个地方的发展,都是一任一任领导干部接力干出来的,领导干部接的是位置,也是责任,接了接力棒,就要跑好接力赛。新官要有新作为。到新的岗位上提出新目标、新思路,要力争开出新局、闯出新气象,这个新不是脱离实际的“新”,也不是另起炉灶的“新”。地方的发展有历史的基础和条件,“万丈高楼平地起”,要尊重历史、符合实际,但只要是正确的、有生命力的、符合发展规律的,就应该一以贯之抓落实、一张蓝图绘到底。新官也要理旧账。旧账多半是“硬骨头”,吃力不讨好,也不容易看到成绩。面对旧账,做正确的事,比“正确”地做事更有智慧。但若“推、拖、混、躲”,让老问题“击鼓传花”,不但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会成为地方发展的沉重“包袱”。“新官”应把“理旧账”作为应尽之责,开新局先理旧账,拿出勇气、担当作为,下决心、用狠劲把问题解决在当下。
一年干几件事是政绩,几年干一件事也是政绩。领导干部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既要有“一年干几件事”的拼劲,更要有“几年干一件事”的韧劲。一年干成几件事多半是“显绩”,能够迅速打开局面,持续激发活力,提振社会预期和信心,功在当下。几年干一件事多半是“潜绩”,更多的是基础性、长周期工作,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格局,“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韧和定力,扎扎实实、深耕细作,力求利在千秋。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是最大的政绩。一件件民生“小事”,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具体需求,一头连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大局。把群众身边的“小事”当成民生“大事”,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搭好党群“连心桥”,开出民生“幸福花”。
该干的干好是政绩,不该干的不干也是政绩。该干的事情干好、干到位、干出成绩,是党员干部的本分,就是政绩。不该干的事情不干,则是原则、是底线。有些工作看似做成了,实则冒进、蛮干。表面是政绩,实则破坏性更大,且不可持续,是要不得的政绩。一是违背市场规律的政绩要不得。招商引资不计成本,上马项目过度允诺,不但有违市场公平,破坏统一大市场,这样的项目往往也缺乏长久的市场竞争力,让地方背上沉重负担。二是有违法治和破坏规则的政绩要不得。各类主体的利益诉求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符合市场标准和规则,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操之过急、冲动拍板,看似做成了,实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后患无穷。三是做不到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要不得。主政一方不过数年,既要时不我待,又要实事求是,着急不得。考虑不成熟、规划不理想、项目不合适,宁愿留白、留给未来,让项目和地块都能够物尽其用、发挥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做和可做的事情很多,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既要着眼当下,又要看向未来,更要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对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多用科学审视论证、多到一线把脉问诊、多听群众声音,平衡“尽力”和“量力”两个原则,在立足现有条件、立足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把事办好。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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