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为加快“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六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庭“枫”景线』专栏,陆续刊发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近日,霍山县法院佛子岭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巧妙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
2023年5月,程某与张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程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张某,并附设备转让清单。之后程某认为有部分设备未在转让清单上,张某应予以返还,经过多次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程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张某,考虑到程某诉求返还的设备需要实地核实且不便运输,承办法官便决定前往公司厂房进行核实,并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张某认为程某已经将属于他的设备搬走,余下设备程某需提供证据与其有关,否则不予返还。双方各执己见,分歧较大,当庭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考虑到双方仍有调解意向,但因情绪激动,无法心平气和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做工作,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劝说的方式,结合庭审中听取的双方意见,辨别的事实真相,明确的争议焦点,巧妙运用“听、辨、劝、借、让、和”六步走法则,以双方多年的情谊出发,寻找化解纠纷的突破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摒弃前嫌,维系良好关系,共促发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同意程某将部分设备搬走,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来源:霍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