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八条

教育   2024-11-13 08:01   江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58条,与 2018 年《条例》相比,新增 16 条,修改 76 条。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编 附则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来源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编辑 | 媒体运营中心 陈思宇

审核 | 张玉清 崔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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