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顺,女硕士走失后被一居民收留13年,并当了村民老婆,生了一双儿女,情节十分玄妙!

体娱   2024-12-07 19:28   云南  
山西和顺,女硕士走失后被一居民收留13年,结果按照当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当了当地村民的老婆,还生下了一对儿女。

这位女子走失后,她是如何生活下来的?从2011年到现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我们通过媒体报道了她的哥哥找到自己失踪14年的妹妹后的讲述,就会发现此事不像通报的那么简单。

女硕士的哥哥向记者讲述,自己妹妹当年因为二代身份证未及时更换无法考博士,后来妹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他只好从学校把妹妹接回来并送往医院治疗,经过了一段时间后,妹妹在家休养。一天,妹妹离家失踪,从此杳无音信。
这位哥哥称,既然妹妹是患有精神病,离家后找不到家,按婚姻法是不能被登记结婚的,更不能在“她不同意”或“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被婚配生育。女硕士的哥哥认为这完全和“人口拐卖”毫无区别,可是到了官方通报的言辞中,成了“好心收留”。
由此,我们许多单身的男人,是不是以后也可以通过如此类似的方式,“好心收留”不愿意嫁给自己的女人呢?看来,有人真是能把我们伟大的汉语语言掌握得精通玄妙。

网友们不禁产生质疑,到底此事的真相是“收留”还是“收买”?
在许多网友都不愿意相信通报的时刻,有人觉得这世界许多人都疯了,或者说许多人都可能患上精神病了,否则世界怎么会如此玄幻?

除了女硕士的哥哥对此事真相产生了不好的猜测,甚至也有网友产生了极大的怀疑,觉得应该对女硕士患上精神分裂症先后顺序应该好调查。女硕士是不是被人拐卖到村子后,又被当地村民结婚生了两个孩子,经历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事后才患上精神病的还是真像她哥哥说的那样是患上了精神病走失的?
我们觉得,其哥哥不可能把自己妹妹的不幸说得与事实有极大的相差性。我们相信,这个女硕士一定是先有精神病才又被人结婚生子的。对于她走失的10多年间,过得好与不好,就算真的过得很不好,相信一个精神病人是无法感受到人间有“痛苦”和“折磨”的。

从媒体报道的内容,再结合网友曝光的情况,我们能看出相关通报存在许多问题,婚姻法怎么会对一个精神病人进行结婚登记呢?而且对一个精神病人收留,怎么会发展到被结婚?难道法律是能“随风易俗”地更变的吗?
这样的事,居然在这样的环境下发生了,而且受害人居然是过尽了10多年被“收留”的生活,还伴随着生下了一对儿女。
原本,一个人因为学业的不如意,承受不了精神上的打击,患上了疾病,我们正常人都应该去呵护她。可是女硕士在走失后,她找不到回家方向,却被人一收留就是13年之久,如果这样的村民真是好心人,难道是在宣传,让一个女人在不经过她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被结婚,被生子?这是不是对“强迫妇女”意愿和“人口拐卖”要重新赋予新的解释,用“收留”和“结婚”进行定义呢?是不是以后所有伤害到他人权益的事,都可以用“好心收留”和婚姻生育来解释?

看来,当某些事情的解释权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掌控着,那任何有恶意的汉语词汇都能被良性的褒义词代替了。这难道不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重大问题吗?
弱者和精神病人,都需要全社会共同的给予同情之心并竭力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这个社会却在用尽一切办法去为那些作恶的人进行开脱罪行并作出无罪辩护,这是不是在倡导和暗示,当人类的正义和良知被人类自身渐渐磨灭后,其他清醒的人类居然可以被他们掩饰真相,然后把坏人保护起来,从而让整个环境沆瀣一气?
每个人都有成为可怜人的时候,也都有需要同情和帮助的时候,如果被人迫害却有人冠冕堂皇地说成“好事”,这才是让人深感细思极恐的事。
面对这样的事,我们只能分享转发,让更多人知道到底是一个人病了还是一个社会的广大群体都病了。鲁先生说:今日若我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所以,对于这种事,您的每次分享转发,或许也是在为自己、为家人摇旗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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