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丨温情调解抚养纠纷 护航孩子健康成长

政务   社会   2024-11-27 17:17   河南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和社会稳定。近日,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纠纷案件,既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隔阂,又呵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用司法温情撑起未成年人的法治“绿荫”。

2018年9月,方某与栗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由栗某抚养。离婚后,方某认为栗某并未尽职尽责履行抚养义务,上学期间孩子出现成绩下滑现象,而且栗某已经再婚并生育子女。基于以上情况,方某认为继续跟随栗某生活不利于孩子生活和学习。

2024年10月19日,原告方某将被告栗某诉至获嘉县法院,请求变更婚生子的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史庄法庭庭长贺雪娟认真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秉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首先征求了孩子对于探望时间和方式的意愿,又深入调查了原被告双方的家庭氛围和经济情况。

在此基础上,法庭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以孩子的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双方从以孩子为重,最终双方从互不信任到回归理性,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婚生子继续由被告栗某抚养至18周岁,抚养费自理;原告方某享有对婚生子的探视权,原告方某在行使探视权时应在节假日进行,不得影响婚生子的正常学习,被告栗某有配合探视的义务。至此,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地给未成年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其最温暖的守护与关爱。

“未”爱赋能,守护成长。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持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优化家事纠纷调解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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