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丨《人民法院报》刊发获嘉县法院院长姚铭署名文章

政务   2024-11-11 09:17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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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9日,《人民法院报》新闻评论(第2版)“法官之声”栏目刊发了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铭同志的署名文章《为绘就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图景贡献司法力量》,现予全文转发。

为绘就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图景贡献司法力量

姚   铭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主动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以“公正”“效率”“服务”全力绘就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图景,用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用高效办案激发市场活力,用贴心服务温暖市场主体,为构建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优化营商环境这场硬仗中,人民法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我们要做实公正、效率、服务,绘就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画卷,彰显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使命与担当。

  强“公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正则是法治的生命线。我们应当通过公正司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立案、审判到执行,每一个环节都要彰显出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立案工作中,我们要立足诉讼服务小窗口,做优营商环境大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不断完善“现场立、自助立、网上立、邮寄立、跨域立”五位一体立案模式,以“如我在诉”之姿,躬耕安商护企“责任田”。审判工作中,我们要严格依法裁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于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制裁,对于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良好的诉讼秩序和市场秩序。执行工作中,我们要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机制,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切实履行,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要不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切实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公正不仅要体现在个案的公正处理上,也要体现在构建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我们应当通过公正司法,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重“效率”。我们应当通过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在立案环节,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措施,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审判环节,我们要完善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等机制建设,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可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快速审理,缩短办案周期。在执行环节,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多元联动,推进网络查控、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及时履行,共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效率不仅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的提速增效上,更体现了在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环境上。我们要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抓“服务”。要做公正的守护者,更要做贴心的服务者,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创新服务等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

  在诉讼服务大厅,我们当以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满足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立案、调解、查询等诉讼事务的需要。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预约立案等诉讼服务,让为人民司法的温暖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我们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培训等普法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要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

  服务不仅要体现在诉讼服务的优化升级上,更要体现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贴心、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上。要主动作为,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治指引,让市场主体在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服务者优。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主动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以“公正”“效率”“服务”全力绘就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新图景,用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用高效办案激发市场活力,用贴心服务温暖市场主体,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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