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嘉县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这一方式不仅提高了庭审效率,还解决了当事人因地域限制无法到庭的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18年,凌某因在青岛做水电工程需要,委托贾某进行相关水电劳务工作,累计劳务费56358.5元。2021年2月,凌某向贾某支付31000元,剩余劳务费经贾某多次催要未果。
2024年10月,原告贾某将被告凌某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支付其劳务费25358.5元。
案件受理后,民庭员额法官张秀云认真查阅卷宗,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及纠纷产生原因。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前后邻居,为促进邻里和谐,承办法官从情理和诉讼成本入手,采取“背靠背”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后,原被告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因双方在欠款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而未能调解成功。
鉴于此种情况,员额法官遂决定开庭审理。被告凌某因在山东不能到庭,向法院申请远程视频开庭。
开庭当日,员额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进行庭审。临开庭前,员额法官再次尝试组织调解,但双方对欠款数额各执一词,尽管身处屏幕两端,仍争论得面红耳赤。于是,员额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对账,经逐项核算后,最终确定欠款数额为17000元。
欠款数额理清后,员额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上午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摒弃隔阂,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约定被告凌某按期一次性向原告贾某支付劳务费17000元。
对此结果,原被告双方均向员额法官表达了真挚的谢意,原告贾某更是感慨万分地说:“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没想到人不来法院都能把事办好。”
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用足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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