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房展会叠加享受3项重磅优惠!仅三天→

政务   2024-10-31 17:04   江苏  

日前

《房展会来了!超多优惠!》发布

好多小伙伴留言问具体优惠政策

小布解答来了

↓↓↓

房展会期间

现场购房人

叠加享受3重磅优惠举措


01

购房补助(详细内容点击文字即可查看!)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江宁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的购房人,最高可享受购房合同金额2%的购房补助。

02

限时补助

在江宁区商品房联合展销会上购买新建商品房(以经展会成交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购房人,在现行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额外再给予购房合同金额0.5%的限时补助(购买竞配建住宅的居民不享受)。对购买商办、公寓的,给予购房合同金额0.5%的限时补助(工抵不享受)。

03

限时企业补贴

房展会期间,现场认购商品房的居民,在享受市场成交价同等优惠条件下,企业额外再给予总额最高2万元江宁区家电券、购车券及文旅套餐券。其中,房款总价300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抵用券;房款总价300-400万元的,给予1.5万元抵用券;房款总价400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抵用券。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由企业兑现。


那么具体可以享受多少优惠

小布替您算算账

A某,研究生学历,为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区内“四上”企业)员工,2024年11月1日-11月3日期间,在房展会参展房源中认购区内首套新建商品住宅(房款总价480万元)。

1.购房补助:8.736万元(商品住宅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436.8万元×2%)及价值0.5万元的餐饮消费抵用券或江宁文旅消费券;

2.限时补助:2.184万元(商品住宅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436.8万元×0.5%);

3.限时企业补贴:2万元的家电券、购车券或文旅套餐券。

累计可享受补助10.92万元、价值0.5万元的餐饮消费抵用券或江宁文旅消费券,以及价值2万元的家电券、购车券或文旅套餐券。


B某,本科学历,为区内非“四上”企业员工,2024年4月1日后,出售名下1套区内自有住宅,并于2024年11月1日-11月3日期间,在房展会参展房源中认购一套新建商品住宅(房款总价360万元)。

1.购房补助:3.276万元(商品住宅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327.6万元×1%)及价值1万元的餐饮消费抵用券或江宁文旅消费券;

2.限时补助:1.638万元(商品住宅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327.6万元×0.5%);

3.限时企业补贴:1.5万元的家电券、购车券或文旅套餐券。

累计可享受补助4.914万元、价值1万元的餐饮消费抵用券或江宁文旅消费券,以及价值1.5万元的家电券、购车券或文旅套餐券。


C某,2024年11月1日-11月3日期间,在房展会参展房源中认购一套公寓(房款总价100万元)。

1.限时补助:0.455万元(商品房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91万元×0.5%);

2.限时企业补贴:1万元的家电券、购车券或文旅套餐券。

累计可享受补助0.455万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家电券、购车券或文旅套餐券。


办理本次联合展销会的购房补助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购房者持本人身份证件、认购协议(一式三份)及企业补贴补充协议(一式三份)在展会购房补助服务专区办理认证。

购买了联合展销会参展房源限时购房补助如何认定?

答:2024年11月1日10:00时至3日18:00时在江宁区商品房联合展销会上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办、公寓),签订完成认购协议(以经购房补助服务专区审核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房(含商办、公寓)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以市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的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申领限时购房补助。

本次展会的现场购房认证服务时间?

答:2024年11月1日、11月2日服务时间为10:00至当日18:00时止;2024年11月3日10点开始,并延时服务至20:00时止。

合同购房款以什么为计算标准?

答:合同购房款以开发企业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计算标准。






补贴怎么申领




1

购房补助

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网签上传)后,到江宁区市民中心房产交易大厅窗口申领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企业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房屋共有产权人授权材料及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2

限时补助

限时购房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符合补助条件的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凭展会认证的购房认购协议、网签备案合同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至江宁区市民中心房产交易大厅窗口申请办理。

限时企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网签备案后,开发企业1个月内予以兑付江宁区家电券、购车券及文旅套餐券。


小布再次提醒:

房展会时间:11月1日-11月3日
房展会地点:景枫广场


美好“江”来

圆梦“宁”居

明天

一起去房展会现场

逛逛吧~


来源 | 江宁发布
审核 | 吕明辉
审稿 | 卢海松
编辑 | 陈旭
南京房产微政务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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