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延迟退休文件暨配套5个规定汇总 (2025.1.1实施)

文摘   2025-02-01 15:41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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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二、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宪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二、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协调推进养老托育等相关工作。


四、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落实本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


五、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施行。

二、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
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综合考虑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国民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三条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第四条 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个人实际缴费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 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青年人就业创业,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国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七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 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第九条 国家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附件:
1.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2.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3.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4.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情况表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我们制定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2024年12月31日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体现自愿、弹性原则,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条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第三条   职工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条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

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五条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六条   职工达到弹性延迟退休时间,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终止,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七条   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第八条   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

第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进行审核。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条   对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受理弹性退休申请。

第十一条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保障其依法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第十二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探索扩展退休服务,主动为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供关于办理退休手续的预先指导和提前受理等服务。

第十三条   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前已经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为何制定?有何规定?
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就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1月1日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制定这个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明确,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或弹性延迟退休。实施弹性退休,是我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适应劳动者多样化需求,满足不同的工作生活安排需要。


改革实施后,职工的退休年龄由原来的一个刚性节点,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增加了职工对退休年龄的选择权。为落实好自愿、弹性原则,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执行好决定提出的弹性退休政策,三部门制定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办理程序、权益保障等内容,对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提出了要求。


问:弹性退休年龄如何确定?


答: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比如,某男职工,1972年9月出生,决定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那么可以在60周岁至62周岁之间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若该职工没有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2周岁时,可以退休;如果所在单位与其协商一致,还可以在62周岁至65周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


问:办法在弹性提前退休办理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办法规定,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明确告知形式为“书面”,以确保弹性提前退休为职工本人真实意愿;另一方面,明确提前告知的时间,便于用人单位在人员安排上有所准备。


问:办法在弹性延迟退休办理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办法提出,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这些规定体现了双方协商一致,保障了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稳定用人单位和职工预期。同时,办法规定,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问:职工选择弹性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答:根据决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考虑到改革实施过程中,在不同年度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会有差异,办法根据弹性退休政策对此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问: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在程序上有什么要求?


答:为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办法规定,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


问:办法在职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保经办服务等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进行审核。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探索扩展退休服务,主动为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供关于办理退休手续的预先指导和提前受理等服务。


问:根据办法相关要求,社保经办服务将作哪些方面的优化调整?

答:人社部门将通过模式创新,促进社保经办服务持续优化。一是大力推进“退休一件事”。组织各地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退休相关联办事项“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升用人单位和群众获得感。二是逐步开展退休提醒服务。主动对接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前提醒可以考虑选择退休时间,并告知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和渠道。三是逐渐推开退休预先服务。提前受理临近退休人员提出的相关档案信息审核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等业务申请,方便参保人员提前了解自己历年的参保缴费情况。

坚持自愿、弹性,是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重要原则。2025年1月1日起,延迟退休在全国实施。职工到底能怎么自愿选择?提前或者延后退休具体怎么操作?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就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弹性”如何体现?退休年龄变在哪?

办法提出,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比如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如果他想弹性提前退休,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可以在60岁至62岁之间选择退休。如果单位和他协商一致再多干几年,还可以在62岁至65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我国自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过去的法定退休年龄是一个刚性的节点,大家到点了就必须退。而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是一个基准点,职工实际可退休的年龄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在这个范围内可以根据自身和所在单位情况自由选择。”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伟表示。

弹性退休条件如何确定、怎么办理?

除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外,决定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起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办法规定,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假如一位男职工是在2031年达到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2031年国家规定的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已经提高到了16年。这位职工如果选择弹性退休,要求的最低缴费年限到底怎么算?

专家表示,如果这位职工想2029年弹性提前退休,则需满足2029年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如果弹性延迟退休,延后到2034年退休,不需要满足2034年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17.5年,而是满足2031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最低缴费年限16年即可。

那么,往前弹或往后弹怎么申请?

办法明确,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弹性延迟退休的,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比如1975年12月出生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6个月,对应的退休时间为2026年6月。如果她还是想50周岁退休,也就是2025年12月退休,那么最晚要在2025年9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这样便于用人单位作出安排,同时体现职工弹性提前退休的真实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办法,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

养老金何时领取?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如果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能及时领到养老金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办法,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审核通过的,职工从本人所选择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为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办法强调,用人单位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随着办法于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职工将按照一系列新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这对各地社保经办服务也提出了新要求。

“目前各地经办机构已准备就绪,将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理念和要求,调整完善社保经办业务规程,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相关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时,社保经办机构将逐步开展退休提醒服务,主动对接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前提醒参保人员可以考虑选择退休时间,告知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和渠道。

各地还将逐步推开退休预先服务,提前受理临近退休人员提出的相关档案信息审核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业务申请,方便参保人提前了解自己历年的参保缴费情况。

“我们已与各地协调好,一季度弹性退休能够正常办理,不会受到提前1个月或3个月申请的影响。”上述负责人说,如果大家对法定退休年龄、弹性退休办理还有疑问,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和12333人社服务热线都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可供广大职工查询了解。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
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和社会保险法要求,我们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两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24年9月27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对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下简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给予适当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第三条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符合弹性提前退休条件的,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第四条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参保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病残津贴重新核算,按第三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第六条 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第七条 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应在待遇领取地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第八条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第九条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待遇按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第十条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流程按照国家现行鉴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因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不能领取病残津贴的,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自上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预算。

第十一条 建立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预算。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查鉴定的病残津贴领取人员,自告知应复查鉴定的60日后暂停发放病残津贴,经复查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恢复其病残津贴,自暂停发放之日起补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确定,可委托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从本人申请的次月发放病残津贴,通过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在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前,需经过参保人员本人工作或生活场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告知本人相关政策及权益。

第十三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病残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本办法实施前,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病退、退职待遇,本办法实施后原则上继续领取相关待遇。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员范围。本通知所称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二、关于支付标准。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从“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列支。  

三、加强主动告知。对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

四、优化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关于停缴情形。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强化风险防控。各地要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做好资金测算,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平稳可持续。要根据政策调整完善风控规则,通过数据比对核查,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和防范,加强对短期参保骗领待遇、减员不离岗套保等情形的甄别,落实风控规则嵌入系统。对于存在欺诈风险的,要加强核查,严格审核,对冒领、骗领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化各项措施,明确申领程序及办理流程,切实提升服务质效,加快政策落地见效。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0月26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选稿编校:何影婷 穆莎丽

责任政审: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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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国内头部大型会计所,被监管警示

5000只!普华永道,遭批量解约

中共中央批准:民政部副部长,履新省委常委!

停办!百年高校,摘牌

2025年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正式发布!

首家!国际“四大”顶尖会计所,布局新业务

大爆发!国内头部会计所及多名CPA,被警示

国有大型企业,宣布新任审计机构!

中央决定: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新任海关总署首任女“掌门”!

重磅!2025再无国家杰青、优青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缴纳个税?

财政部发布:审计独立性重磅改革!(中注协权威解答)

集中大爆发!国内“八大”会计所及CPA,被处罚

中共中央、国务院,重磅发布!

注协出手!17家知名会计所,被限期责令整改

中央批准!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新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最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学科专业,迎大变革!

一审判决!大型著名会计所,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财务总监60%

审计费上涨226%!国有大型企业,宣布新任审计机构

动真格!国内“八大”会计所及2名CPA,被罚没超1300万

最新任命!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新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有争议!国际“四大”顶尖会计所,最新要求

国家宣布!企业注销大变化,2月10日起正式执行

国家延迟退休,政策汇总!(附7个文书模板)

中央决定!原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履新职

虚假记载!证监会2025年2号罚单,内资大所被罚没2000万元
“四大”格局生变!普华永道75%客户流失,他成为最大赢家
三任会计师执业出问题?“八大”知名会计所,被监管警示
国内头部大型会计所,拿下1360万审计大单
最新宣布!毕马威15年老客户,改聘安永
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总会计师,履新党组副书记!多位央企总会计师转做党务工作

集体跳槽?普华永道,50多名CPA密集转出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费1600万!碧桂园终于发布,巨亏1784亿

突发!知名会计所及多名CPA,被监管谈话

985高校常务副书记,跨省履新副省长!

大学教师,“职称降级”!

国务院发布!“长牙带刺”监管中介服务

突发!改聘不足3个月,国内“八大"会计所,发函辞任

普华永道,申请获批!

人社部:99部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汇总(2025年1月更新)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跨省履新副省长!

中组部、国务院: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新任总会计师!

40年老牌知名会计所,被证监会申请强制执行!

会计所名称、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CPA,全部变更!

降价!德勤接替安永

国内“八大”会计所,拿下938万审计大单!

最新发布!2024年度中国十大税收新闻、世界税收十件大事

重磅!2025年国考分数线、调剂报告公布

首次!财政部重罚:停业6个月、5倍罚款

突发!85家知名会计所,被处理

2024年CPA行业,最新数据分析!

大型国有企业宣布:辞德勤,改聘信永中和!

最新!国际“四大”顶尖会计所,CPA被注销

大爆发!国内“八大”会计所,被监管

最新任命!市委书记,晋升副省长

重磅!2025年度国自然项目指南发布

沉痛悼念!著名会计学家、西南财经大学原副校长樊行健教授逝世

全国百强会计所,合伙人骤减近60%,前两任首席已退伙!
教育部公示!14所“新大学”
国务院国资委,最新任免!
突发!美国密歇根大学终止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
最新任命!特大型国有企业,新任总会计师
住房公积金,最新调整!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重拳出击!拒绝、阻碍调查,5米深坑,掩埋377箱会计凭证

2025年首张罚单!国际“四大"顶尖会计所,被监管

人社官方发布!弹性延迟退休,最新示范文本

最新消息!146亿,收购会计师事务所

中央管理,副部级特大型央企宣布:新任高层领导

知名会计所,拿下国家机构756万大单!

47%!晋升教授,失败

人社部:74部现行有效规章汇总(2025年1月1日更新)

突发!普华永道,收2025年首张罚单

大变革!财政部、证监会联合修订

国资委管理、大型中央企业总会计师,被查!

财政部,最新发布!

“70后”中候补,省委常委、副省长,履新职!

4家会计所法人及7名CPA,被检查询问

中国第一所“金融大学”,要来了!

百年大型央企宣布:最新审计机构!

40天130家,换审潮来袭!
财政部,重磅发声!
中央批准: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履新省委副书记!
大爆发!国内头部大型知名会计所,被监管警示
证监会重拳出击!罚没1842万,5年市场禁入
人社部重磅官宣:2025年度考证时间表
中注协:公开征求意见!
“1号罚单”!证监会出手:因未勤勉尽责,罚没1336万

年薪百万总会计师,辞职!曾任财政局局长

多项违规!国内“八大”会计所及3名CPA,遭监管谈话

最新任命!市委书记,升任副省长

会计兼出纳侵占60万现金?终审判决:无罪!

中央组织部通知:985大学,迎新副书记!

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最新CPA人数及变动!

财政部通知!中级免考1科

省财政厅厅长,升任副省长!

尴尬!财务造假,甩锅审计机构被驳回

大学倒闭潮,席卷全球!

行政处罚后再补刀!国内"八大”会计所,被纪律处分

首次!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事关养老

深交所,2025年第一审!

警示!2名CPA被公开谴责,暂停业务半年

“应届生身份”限制,取消!

200亿!“八大”知名会计所宣布:正式合并

大布局!知名会计所,2个月新设19家分所

中共中央批准:副省长,升任省委常委

国内“八大”会计所,连收5封监管谈话函

失落的大华!逾20家同行分羹七成客户

突发!国内“八大”会计所,被警示

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最新任命!全球最大造船集团,总经理上任

零容忍,撤销学位!

监管“重拳出击”!国内“八大”会计所,被警示

审计费未谈拢!国际“四大”会计所,辞任

13个实施重点!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4部委联合发布

中共中央批准:“70后”副市长,跨省履新省委常委!

突发!国内头部知名会计所,被监管谈话

监管核准!大型央企财务公司,迎新董事长

体制内,“拒绝”留学生

千万不要一睁眼就玩手机!千万不要!

造假惊雷!虚增10亿营收、近7亿利润,触及重大违法,重罚2420万,强制退市

见证历史!“分食”普华永道,巨变来袭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研究生,迎重大变革

集体沦陷?6家头部会计所及32名CPA,同一天遭处罚监管

中央候补委员,新任代省长!两位副省部级,履新职

官方详解!弹性退休变在哪?养老金如何领取?

最新任命!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新任党组副书记、董事

国家发改委官宣!2025年新政:购买手机、平板有补贴

证监会重磅处罚!国内头部大型会计所,罚没2783万,暂停3个月

动真格!国内“八大”会计所及3名CPA,被罚没1034万元

财政部,公开选聘!

副部级报社社长“空降”地方,新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国资委最新披露!97家央企“一把手”年薪大揭秘

事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重磅发布

30186人!2024年度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全名单

注协最新公布!知名会计所及CPA遭惩戒

国际四大“顶尖”会计所,正式任命新掌门!

造假41亿,被罚3000万?天健均为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近2000份审计报告无底稿,知名会计所及多名CPA被处罚!
空缺近3年后,16万亿国有大行,董事长定了!
集中大爆发!“八大”著名会计所及CPA被警示或监管谈话
2025年最新版:法定退休年龄标准一览表
危险!“量身定制”审计报告......
2025年ABC中国大学排名发布
大爆发!国内“八大”会计所被警示或监管谈话
人社部、中组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弹性退休实施办法来了(附全文+问答)
四个月内3名正部长履新,最年轻的55岁
习近平签发主席令: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副部级万亿央企“换帅”!
收藏!2025年考证时间表
注意!收入有变,工资计算方式调整
警示函井喷!国内“八大"著名会计所及多名CPA,被监管警示

人社部:关于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30个问答

因同一家上市公司,大型知名会计所收3份警示函!

中央决定:4省区党委“一把手”同日履新

17年来首次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迎新调整(光明日报)

裂解!国内40年老牌知名会计所,注销分所

最新公布!2025年各省考研人数,第一果然是它

新央企最新宣布:2024年度新会计师事务所!

知名集团更换会计所!普华永道辞任!聘国内最具规模“八大”会计所

中注协发布!CPA行业收入曝光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正式发布!深度解读及示例

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决定,两省份党委书记同日履新 !

高校明确:“三学期”,取消!

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年薪24万财务总监,被罚350万!高管被罚2550万并遭市场禁入

刚刚,副部级特大型央企,144万年薪总会计师辞任!

最新!国内顶尖“八大”会计所,分支机构正式开业!

重要任命!副部级特大型央企宣布:新任董事长、党组书记!

特大型国企宣布:2024-2026年度新会计师事务所!

虚增利润4个亿,上市公司责任人被判刑,审计机构却“神隐”?

国内头部老牌会计所,黯然退出CPA行业!

最新公布!4家会计所遭处罚

营收过亿大型会计所,首席合伙人名录(2024年12月)

突发!国内最具规模“八大”会计所,又被出具警示函

最新任命!晋升副部级,副省长最新上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履新党组书记!

副部级特大型央企宣布:2025-2028年新审计机构备选结果

大学教授,降级!

2024年报审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中注协: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

中央组织部决定,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新任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此省份省长、副省长、秘书长最新分工

通报批评!国内最具规模“八大”会计所领监管函

重磅!首个信息披露豁免规则发布!财政部、证监会发文!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规则

高校事业编,没了!

八年间,三任会计师集体栽在同一审计项目!同一天收警示函

2024年十大财务造假!

《增值税法》对比《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法》重大改变

注协通告:2家会计所、8名CPA受惩戒!

最新消息!67名CPA,转入普华永道!

最新任命!省政府副秘书长新任!中央决定,国家局党组书记最新上任

立信接棒天健!知名大型集团公布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严厉!这类论文,公开撤稿!

副部级特大型央企,定下“四大”2024年度审计费!国内最具规模“八大”会计所,接替安永

首次!著名大型会计所领警示函!3家国内知名会计所,被监管警示

首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连续五年财务造假

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履新,现任最年轻部长!中组部决定: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新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6家央企最新任免

国内首批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加入国际组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附答记者问)

官方通报!3家会计所、多名CPA处罚待听证!1家会计所及2名CPA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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