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唐山这些小区不用缴纳取暖费!

民生   2024-10-22 11:07   辽宁  

走过最长的路

是气温的套路

套路第一步:

气温大回暖

先让你掉以轻心

套路第二步:

一股强冷空气已悄悄就绪
这两天唐山迎来了“俯冲式”的降温
扛不住,真扛不住
大家伙的秋裤都穿上了吧~
每到这个时候都格外期盼供暖
你家取暖费交了吗?
提醒大家
唐山这些小区不用缴纳供热取暖费
也能享受供暖
河北发改委和住建厅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供热环节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供热环节有关收费
维护热用户切身利益
促进供热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新建房屋首次供热费用不用缴纳
新建房屋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首次供热热费纳入房价(供热期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时间执行),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缴纳。供热企业不得向热用户另行收取新建房屋首次供热费用。
此政策适用于新建房屋,无论是居民用房屋还是非居民用房屋,都适用这一政策。
二次加压相关热费不得单独收取
供热企业服务到用户的终端价格,应包括供热换热站的二次加压等相关供热费用,其运行维护、修理改造等费用计入供热成本,供热企业不得在供热价格之外单独收取。
因供热管理体制的原因,供热企业尚未直接管理到用户的,供热单位应当负担小区换热站所发生的二次加压等相关费用。

暂停和恢复供热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供热企业应当采取具体措施满足符合条件热用户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要求,对热用户采暖期

暂停用热是否收取相关费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虽然今年供暖还未启动

但根据往年情况

总是有市民反映暖气温度不达标


供热初期暖气不热怎么办?

唐山暖气不热退费标准是什么?

在河北住建设起草的

《河北省居民供热用热合同示范文本》中

对暖气不达标退费标准

计算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室内温度不低于18℃
在“供热室内温度标准”方面,提到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乙方原因外,甲方应提供足够热量,保障乙方装有合格用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退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供热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用热方供热或因设备设施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原因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上的,应当按所在地有关规定退还相应热费;所在地没有相关规定的,按照以下方式退还相应费用: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日平均热费=热费总额/本供热期法定供热天数。
· 本供热期法定供热天数: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起止时间为准计算。
· 未供热天数:供热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供热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用热方卧室、起居室(厅)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供热方应当退还用热方相应的热费,退费办法按照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所在地没有相关规定的,按照以下方式退费:
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厅)计费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
· 日热费单价=热费总额/(本供热期法定供热天数×计费面积);
不得捆绑收费
甲方不得因部分热用户欠缴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不得将热费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拒收热费和限制用热。

《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居民热用户居室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时,经用户申请,供热单位应当按双方约定时间进行室温实测,实测记录双方签字。

经实测,居室平均温度低于供热温度标准、属供热单位责任范围的,供热单位应当予以维修,维修后室温仍然不达标,供热季结束后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低温减费。低温减费操作时间为供热季结束后两个月内进行。

不少小伙伴都关心

唐山啥时候供暖啊?

唐山供暖时间
根据《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市居民生活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三十五条规定:采暖期内,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正常、稳定、连续按照规定供热。
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力、燃气、燃油、煤炭和热能的单位应当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小编查询了
前几年的供热时间
发现唐山都是提前供热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4年供暖时间尚未公布
最后提醒一下
在本采暖季有用热需求的用户
需在正式供热前足额交纳热费
才能在冬季享有暖气温暖哦


交费方式


还没交费的抓紧啦~
那唐山热费标准是多少?
热力集团公司收费方式分为按面积收费和按计量收费
一、按面积收费标准
1.居民住宅:根据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建设局“唐价价管字【2008】51号”《关于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集中供热2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2.非居民用户:根据唐山市物价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12】28号”《唐山市物价局关于热力出厂、销售价格的通知》,34.3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
二、按热计量收费标准
1.居民用户:根据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建设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09】8号《关于调整市区计量供热价格的通知》,热计量热费=9.7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11元/kwh×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
2.非居民用户:根据唐山市物价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12】28号《唐山市物价局关于热力出厂、销售价格的通知》,热计量热费=17.15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折合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225元/kwh×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
3.按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唐价价管字【2007】23号文件规定,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现行办法计收热费(即按面积收费结算)。
三、代收代缴小区热用户供热、收费如何规定?
对于代收代缴供热小区,唐山热力集团公司专门与之签订供用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热、收费。热费由小区物业公司直接向热用户收取,然后集中支付给我集团公司。
四、温馨提示
按照“谁用热、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和2013年11月1日颁发的《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13】2号)中规定的热费预缴政策,热用户应在采暖期前足额缴纳热费,如在当年12月31日前尚未交清热费的,供热单位可自次年1月1日起按拖欠热费总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串联用户更要注意此项规定)
来源:唐山政府网等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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