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击“黑出租车”!有奖举报!

民生   2024-11-21 10:54   辽宁  
作为城市
交通运转的一个单元
出租车承担着社会服务的责任
但有些“出租车”
并没有合法取得
出租车运营相关资格

近日

唐山交通运输局

关于打击“黑出租车”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净化市场运营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持续治理非法营运“黑出租车”,现就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打击“黑出租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出行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黑出租车”。
二、严厉打击“黑出租车”,其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黑出租车”。按照相关要求,举报人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的人员给予100元/台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故意制造举报事项,不得诬告、陷害,否则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
五、举报人不得通过危险方式收集或制造有关证据。举报人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有奖举报期限暂定三个月,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七、欢迎广大市民通过二维码或邮箱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tsczcts@163.com

咨询电话:0315-2201753(工作时间)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日

已展开实质性行动
近日
有网友拍摄到
在唐山站附近
交警疑似进行
“非法出租车”排查打击


网友发表个人看法

很多人表示:更应该先管理不规矩的出租车


今年年初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

《唐山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中对巡游出租车、网约车

营运服务做出了规定要求

出租车司机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一)取得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完成注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还应当办理服务监督卡
(二)计价收费,出具发票
(三)行驶路线合理,不得擅自绕道行驶;
(四)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改装车载设施设备、营运标识等;
(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载客,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另载他人
(六)规范着装、文明用语,车内卫生环境符合规定,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等行为;
(七)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运营、服务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接受服务信誉质量考核;
(八)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调查;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当然

除了司机需要遵守规则之外

乘客也应该文明乘车

下列情形驾驶员有权拒绝服务

(一)携带管制刀具、武器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违禁品乘车的;

(二)无人陪同的精神障碍患者、丧失自控能力醉酒者乘车的;

(三)实施或者要求驾驶员实施违法行为的;

(四)侮辱或者殴打驾驶员、抢夺方向盘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或者妨碍驾驶安全的;

(五)携带体积、重量超过出租汽车承载能力或者可能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的;

(六)携带宠物等动物乘车,未征得驾驶员同意的;

(七)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且拒绝随同到有关部门登记的。

你还遇到过哪些不合理的出租车行为?
在评论区里说说看吧

来源: 唐山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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