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高新区招生片区及计划公布!

乐活   2024-07-27 14:29   山东  

2024年日照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招生办法及安排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并留存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二)招生片区及计划。

说明:1.日照北路以西东港区所属区域、山东路以北临沂路以西兖州路以东滨州路以南东港区所属区域内的常住居民子女,2024年仍可以按照东港区2019年招生划片方案选择在高新区学校申请学位,也可以在2024年两区新划片区学校申请学位,由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自愿选择。

2.山东路以北高新二路以南高新区所属区域常住居民子女,可选择日照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新营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设在日照香河实验学校的教学点报名就读;也可以选择到高新区实验小学、日照市朝阳小学、日照高新区中学就读,由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确定。

3.为实现昭阳路以东高新区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今年秋季,高新区中学初中部继续在高新区实验小学设置2个教学班,教学管理、师资配备由高新区中学统筹调配、落实。

4.家庭中原有一孩已在东港区或高新区入学的,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两区将结合家长意愿,保障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相对就近入学。

(三)时间安排。

(四)招生类别及入学顺序。
1.城区中小学。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①具有高新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高新区城区指云秀路以南高新区辖区范围,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下同)。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后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重新购房的,选择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购买住房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选择房产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需要上传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佐证材料。

②在招生区域内只有房产或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非高新区城区户籍。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区域内,若其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无房产,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高新区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房产、无高新区城区户籍的经商、务工人员,按照日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规定,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其随迁子女可申请指定学校的学位(具体请查阅各学校招生简章或拨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

(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2.乡镇中小学。

乡镇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也通过网上平台报名,按照学校服务范围组织进行。


3.民办中小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直接到相应学校报名。


(五)网上报名。
8月2日开始网上报名,网报前将通过“日照高新”“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及“各招生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年日照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说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照“报名工作说明”,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日照通APP”,使用儿童监护人信息(建议以入学房产的监护人作为登录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入学服务平台,然后根据“报名工作说明”的要求和入学服务平台提示选择报名类别入口,填报相关信息;对已通过大数据校验的证件信息,家长不再上传证件材料,对未通过校验的证件信息,家长须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学校、区社会事业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都将进行核实确认,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首次登录平台后,请及时收藏链接,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4.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六)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区社会事业局招生科室和学校对上传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进行现场审核。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3.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七)特殊情况说明。

1.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学位依据,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具有高新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2)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名下无房产。需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人的房产确定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高新区辖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高新区企业家、重点人才职工子女(需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证明资料),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安置入学。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待遇。

4.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上传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适龄儿童与房屋产权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结婚证;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6.同一个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条件依据。

7.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全面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类别和残疾程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和“一人一案”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推荐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八)入学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户房一体”优先的原则,按申报条件进行录取。遇有学位不足时,同一批次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租赁)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审核通过,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接收入学。

(2)当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容纳能力,学校无法全部安置时,实施分批次安置入学,具体批次为:

①高新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均在招生学校片区内的;

②高新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房产不一致,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

③非高新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

④在招生区域内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符合条件,审核通过且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全部接收入学。
(2)因学校学位不足不能全部录取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积分制入学办法:在高新区城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累计积分;在高新区城区经商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月数累计积分。积分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按照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安置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且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4.入学安排结束后,在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区招生咨询电话:2225732    2227322

区招生监督电话:2225737
邮箱:rzgxjt@rz.shandong.cn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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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萌小怡

信息来源:日照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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