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岚之子 | 林来梵

旅行   2024-06-25 10:18   福建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句话用在他身上颇为贴切。他不仅积极鼓励学生们培养君子之风,自己更是君子之道的践行者。从当初毅然选择“绿原上啃食枯草”的宪法学,到成为规范宪法学的倡导者,再到兢兢业业地流连于课堂和书房,在他身上,我们能看到一位教师、一位宪法学者敢于担当时代重任的精神。

宪法理念 书生情怀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高端智库清华大学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林来梵

投身现实 助力理想

  林来梵,一位著名宪法学家,1963年3月出生于福建平潭,本科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政教系。他也是我国80年代末出国留学人员,曾赴日留学8年,先后就读于大阪外国语大学和立命馆大学,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学成后曾先后就职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和浙江大学法学院,于2009年起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林来梵是我国“规范宪法学”的代表性学者,曾出版《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宪法学讲义》《宪法学的脉络》《宪法审查的原理与技术》(编)等代表性著作。

  林来梵将当初选择法学专业的原因总结为两个字:时代。他于1979年入读福建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对于法律的兴趣则来源于该系所开设的一门《法学概论》。那是一个特殊的年代:十年动乱刚刚结束,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不久,政治、经济、文化均处于关键的转型期,万象更新,人心思治。他说道:“文革导致了人治体系的破产,动乱之后人人都期待有一个良好的治理社会。我的专业选择正是受到了时代大潮的影响。”

  虽说是大势所趋,但在当时选择以法律为业,渴望利用所学为国贡献的人却不多。20世纪80年代末,带着“治学为国”的时代责任,林来梵踏上了赴日本留学的征程。在日本感受到法治的强大力量深深地震撼了他,坚定了他学习法学的决心。

  伴随着痛彻的领悟,彼时的林来梵为法学的魅力如痴如醉,并最终在留日期间选择了宪法学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不同于其他的部门法,宪法与政治联系密切,是关乎治国理政和国泰民安的宏观思考。“在皇皇正论之中寄托了‘位卑未敢忘忧国’的书生情怀,如政治般宏大,却不失法律的精美”,在林来梵的眼中,宪法学有着难以比拟的美丽。

  在一切以实效说话,法律业务变身为金钱代名词的今天,宪法学却略显孤傲,注定不那么容易流连于实务界。理想主义、甘于寂寞、书生意气,这些原本用来形容诗人的词语放在林来梵身上也丝毫不为过。

  当今中国宪法学者也可以借用黑格尔曾经用来形容哲学家的那个说法来加以形容即“绿原上啃枯草的动物”。林来梵说:“法学在这个时代已是显学,是‘可为稻粱谋’的学问。宪法学虽在法学的绿原之上,但啃的却是枯草,宪法学者正有这种敢于为瑰美理想而奉献的精神。”

  治学难,治宪法学更难。饶是如此,林来梵还是在宪法学的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其代表性著作都有很高的水平。蒲松龄曾语:“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由此看来,林来梵对于学术、对于宪法学,大概也独有一份痴心。

宪法规范 与时俱进

  在日本学有所成后,林来梵开始供职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此间,他出版了个人独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这本书是规范宪法学理论的础石之作。不久,书中所倡导的规范宪法学理论在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国内众多青年宪法学者都开始自觉地运用这个宪法学研究方法分析中国的宪学问题。

  所谓规范宪法学,即从宪法的文本出发,重视宪法规范体系的自足性与稳定性,以达成宪法规范价值的功能。规范宪法学力图“让政治现实服膺于宪法规范”,让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平稳运行,其与当今党中央提倡的依法治国理念交相辉映。但曾几何时,这种学术立场也在法学界受到了“政治宪法学”等流派的挑战,对此,林来梵认为,规范宪法学能够得以推行的关键在于“法学方法论的觉醒”,即从宪法文本出发,但不能被文本所禁锢。既要接受不能改变的,也要改变不能接受的。当文本与立宪主义相冲突之时,也要借机推动宪法规范的自我发展。

  然而,作为一个没有悠久宪法传统,当代法治又未完全实现的国家,规范宪法学在中国的推广注定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个漫长艰辛的过程中,以林来梵为代表的宪法学者步步为营,他们丰硕的理论成果不仅在理论界形成了巨大的反响,也影响着立法与实务界。中国尚未完成法治社会建设的历史课题,这也是规范宪法学面临的最大难题,但中国正在走向法治的道路上,依法治国的实现只是时间问题。

  林来梵说:“我所理解的宪法就像两面神,即授予公共权力,又规范公共权力,以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我诚挚地期望像‘雅努斯’这尊两面神那样的宪法,有一天能真正地降临到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之中,降临到每一位国人的心里。要让政治现实服膺于宪法规范。”

文人法学 情感寄托

  2005年圣诞,林来梵开设了属于自己的法律博客“梵夫俗子”,并为其写下简介“往返于书斋与学堂,出没于现实与理想”,这是他所为所思最好的写照。专属博客不仅成为了林来梵与学生以及同行交流的平台,也是他激扬文字,抒发文学情怀的舞台。

  当博客的访问量超过260万时,博主却表示有些耐不住了:“搞得太热闹,访问量太大。”尽管如此,一旦聊起文学,林来梵依旧有着掩饰不住的欣喜,“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中国正值文学兴旺的时期,当时好多人都可称得上是文艺青年。我也经常写写诗,参与组织诗社,现在也还偶尔写一些呢。我选择诗歌和选择宪法一样,都是非常理想化的行为。”

  对于林来梵而言,文学从来就不仅仅是一个“兴趣爱好”,它和法律一脉相承,息息相关。他曾提出过“文人法学”这一说法,并于2013年出版了一本同名的随笔集。这一概念的提出不单是他对于文学的深厚情感的体现,更是对一种由传统伦理向现代法治过渡的社会形态的描绘,而中国在一定范围内恰恰正处于这个阶段。“文人法学是对正统法学的一种叛逆,它在一定程度上生发于当代中国部分法律学人对本国传统人文学问挥之不去的乡愁,为此也可能是如今我国从传统‘人文’到纯正‘法学’的过渡形态,它应和了法治启蒙的时代课题,寄托了法学家们的人文情怀。而这种人文情怀对滋养法学精神,推动中国法治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

  文学和法学虽是一个美丽的结合,但林来梵却不提倡学生们在正规的法学写作中刻意加入过多文学因素。他说:“纯正的法学和人文研究毕竟不同,人文法学是一种高级的智力活动,没有深厚的功底可能会显得困难。但大学生却可从文学中学习精美的语言,学习中国传统伦理和家国情怀,这个没有年龄和阅历之限。”

传道授业 为人师表


  对于教书育人,林来梵更是独有一份匠心。他教授的课程宪法学,被评为清华大学精品课程。课堂的明白晓畅、深入浅出、教材的通俗易懂、包罗万象,都是院内提名期间,同学们反复提及的。


  谈到宪法学,他认为这门课对于师生的挑战都很大:“因为它涉及到国家的最基本的制度、法律秩序当中最重要的基础,又和政治、哲学、国家建构等重大的问题有密切的联系。如何教好这门课,不仅要传递给同学们宪法学的知识和体系,同时还要解决这门课赖以存在的基础理论问题。”也幸亏有林来梵抽丝剥茧的讲授,学生才能真正在课堂上有所理解和收获。


  在问及“自己做过的对学生影响最大、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林来梵的回答是“独立撰写了一本体现了我的有关‘规范宪法学’的学术主张、富有一定特色的教材《宪法学讲义》”。林来梵提及自己在这本书上下的功夫,“在这本书上我花了不少时间:先是为整个宪法学的课程做好了一套PPT的课件,每年不断修改它,尤其是每次上课时发现讲到哪个地方学生眼神很迷茫,回家后就会对那个地方进行修改,使之更为通俗易懂。这样几年过去之后,就在历届学生助教的帮助下录音整理成文稿,我在此基础上进行编写和修订,终于它成为一部比较受孩子们欢迎的教材”。他在教材第二版序中写道:“对于一本书而言,时光所能给予的最好待遇,就是再版。”这本《宪法学讲义》作为宪法学学习者的一大助力,在我国法学教育界影响很大,它被怎样优待,都是不为过的。


  风趣幽默也是林来梵课堂上的一大亮点。宪法学这门课程既有其艰涩之处,但仍能做到曲高而和不寡,他亦庄亦谐的授课风格功不可没。学生评价他“大师级人物,风趣又不失睿智,理性又不失幽默”。


  或许我们可以通过林来梵的几条课堂语录,来感受一下宪法学课堂的画风。例如“宪法学是皇皇正论,所以宪法学者往往很严肃。日本明治时期有一个宪法学家叫穗积八束的就是这样,即使在大学的校园里,他的脸也板得像一部宪法”;“同学们,请大胆地思考,即使头发都掉光,也没有关系。未来的雕像会恢复你的发型的,马歇尔(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雕像,就是这样的”。


  林来梵的幽默,是学者的幽默。他曾说,宪法学皇皇之论,宪法学者大多很严肃,但他能庄能谐,当可算是十分难得。


  除此之外,林来梵的课堂上,从不缺少对于国家前路、人类事业,带着宪法学家视角的思考。他说:“追求卓越不仅只是为了实现个人的存在价值和人生理想,也应该为增进社会福祉做出更多的奉献,为国族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命运多一份担当;只有将人类的共同事业融入个人理想的人,才堪称真正的卓越。”

  教书育人,治学论世。“卓越的道义就是担当”,这句话是对学生们的期望,又何尝不是他自己所践行的准绳。


谦谦君子 情系明理


  在浙江大学任教8年后,林来梵于2009年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园明理楼优秀的师生群体、自由的学术氛围让老师颇感欣喜。他总结了清华法学院的两大特点,“一是国际化的雄心与视野,中国化的意识与归宿。我们有许多国外留学背景的老师,有丰富的学术会议,也开设了众多面向国际学生的课程,但却没有食洋不化,有着浓浓的本土情怀。二是看似人事纷繁,但自有内在的静好。学院没有给老师们量化的科研指标,每位老师都在自觉地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做学问和教书,这是目前中国很多学院难以做到的”。


  明理的学生们也给林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林来梵说,在清华许多学生身上能看到当今浮躁社会最缺少的安静和厚道。他希望学生们能够长久葆有踏实的作风,更希望有朝一日清华学子可重振君子之道,“君子彬彬有礼,不求私利,虽然有时很容易吃亏,但这个时代却很需要这样的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说的就是这回事儿”。


  培养出有君子之风的学生,教育乃是关键。和法学院的很多老师一样,林来梵注重学生的思辨精神和批判思维,但对他而言,“批判伦理和批判精神同等重要”,批判也应有君子风度。“东方的批判讲求‘慎思明辩’,即把道理说清楚,同时尊重对方的想法,对被批判者保持一种宽容与关怀。东方佛学中所言的‘水不洗水’一语,也折射了这一道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林来梵会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对每本教材的立论展开讨论,并进行深层的思考,同时他也会特别注意“充分尊重每种观点的存在”。


  所谓“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如林来梵所言,成为君子意味着不汲汲于眼前之利,转而承担起更为深远的家国之任。这“道”与“术”间的平衡对于个体而言是重要的人生命题,对于学问来说也是一个在思索中不断取舍的过程。


  林来梵不仅是一位教师,也是一位著名的宪法学者。相信, 他将继续以自己的独特方式传播法学、传道授业,为祖国培育现代化人才。


出品:东岚文化研究中心


海坛故土
平潭古称海坛,两岸皆为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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