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师大平潭附中初中招生实施“三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告
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决定对优先入学福建师大平潭附中初中的小区,实施“三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三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招生政策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一套已交付的商品住房,三年内只能有一个业主家庭的子女优先享有就读福建师大平潭附中机会,在入学之日起该房产学位锁定为三年,若三年内该房产交易,学位被原业主子女占用,新业主子女不可优先入学。
(二)实施范围:在金井湾组团内,享有优先入学福建师大平潭附中初中的小区。
(一)“三年”的起算点为该户家庭适龄儿童在入学之日(或转学转入之日),终止点为该适龄儿童毕业之日(或转学转出之日);在此期间,如该户家庭有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则“三年”时限中断,锁定时间重新起算。
(二)“一户”为:该房产业主及其适龄子女组成的家庭户。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本政策实施前取得房产的家庭,其子女入学按原招生政策执行。
本政策由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负责解释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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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