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士的霸凌记忆

文化   社会   2024-03-19 07:03   山西  
一些读者给我分享了邯郸恶性事件并义愤填膺地表示应当死刑惩处。
该事件中,一名男生长期遭遇校园霸凌,并在近期被几名同学杀害。
怙终贼刑,即故意作恶要从严从重惩处,按照这个几千年来未曾变易的中华文明的法治基础来看,凶手同学自然是死罪难逃。
但现实是死罪易逃,甚至还是死罪必逃。仅因他们不到14周岁,属于按目前法律可以从轻的情况。这时就暴露了目前律法制订水平的严重不足,非常严重的不足。还好三年前下调了未成年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到12岁,不然按老规矩,这几个学生凶犯连刑事责任都不用承担了。尽管如此,去年恶意杀害四岁多小女孩的湖北荆州男生,还是因为当时不满12周岁,而直接逃脱了刑事责任。再如几天前广东梅州强制猥亵小女孩的事件,13岁的案犯也仅受到训诫处理
国内对未成年罪犯的刑事责任划定如此畸轻,当然是因为主导内地立法的群体中部分人的理解水平过于低下导致,这种面对恶性犯罪时提倡教育为主的盲目感性,导致了对未成年罪犯的畸轻宽纵。稍微有点逻辑常识的人群都会建议像古代或现今大多数国家那样,加上“恶意补足年龄”之类的条款对恶意进行审视,也就是说如果犯人接受基于逻辑与真实的角度的审视后,仍可被认定为存在绝对明显的主观恶意,那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解除年龄保护继续追究刑责,免得让怙恶者因年龄而逃脱刑法的惩戒。
寒士支持惩恶,但并不支持随意殃及罪犯的父母。就算他们丑陋、冷漠、势利、俗滥,如果始终无法找到罪犯家人参与挖坑埋尸和包庇伪证的证据,那么就不可滥生盲目感性对其连带重罚。

寒士和那些读者一样支持本案重罚,严惩杀人凶手。但寒士也明白本案重罚并不能杜绝霸凌现象,最多是能让一些霸凌者们有了一个不要直接杀伤人命的底线,甚至会根据自身年龄来暗中考虑是否存在承担刑责可能,对大量霸凌者完全无法真正起到案例震慑作用。
国内学生霸凌其实很常见,在学生独自上下学的校园更为普遍,这些能被舆论热度关注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寒士也上过学,也遇到过校园霸凌者。初中时班上便有两个惯于霸凌他人的男生,一个权势子弟,一个气力过人,常有拦住他人刁难取乐或拳打脚踢的时候。前者恶极,故说后者。
某天,气力过人的这名男生趁课余拖了一名同学到教室拐角,对其进行刁难训斥和推搡踢打,该名同学只得唯唯诺诺招架闪躲,男生对拳脚半数落空颇觉不爽,大喝一声不许躲,便高高跳起欲肘击对方,该名同学双脚未敢移动却也畏势瘫倒,这一肘击便因冲势而击打在了正稳坐最后一排对身边事全无察觉只顾专注翻看金庸小说的我的后脑。我面部便猛撞在了课桌上,鼻内鲜血登时汩汩流出,抄起几张报纸接着血就冲了出去,水龙头上洗到中午,终于水流回复清澈红黑黄白俱不再出……
彼时寒士十岁,惟有识见明晰高于常人气力却是十分弱小,也知晓此前校方收到遭遇霸凌同学求助的惯常处理办法就是不痛不痒呵责几句,便度该男生性情,适当言语交流片刻,就此完结这个事情。该男生遂喊来作恶同党与常被霸凌的几位同学,极力称赞我的宽容境界,大声叮嘱众人不可在教室内再扰我看书。区区小伤,料来无碍,这样随口而出的话语,也被众人觉得听来新奇而模仿了许久。

后来和几位初中校友在京师邂逅闲聊,竟然听到了很多昔年发生在身边我却未曾知悉的校园霸凌史,既有对男生的勒索折磨,也有对女生的猥亵侵犯,方知一个小小校园里竟然发生过那么多可怕的事情,就这样在岁月中模糊湮没无人问津。但我明白,不是每个人都能走出曾经遭遇的巨大创伤。原来那个柔声细气文文静静的短发女孩并不是体弱病休,原来那个常扎马尾飞扬活泼的同姓姑娘是受霸凌而转学,……
曾有一位男生因面皮白净而取笑霸凌者们喜欢箍了他的长脖子把他倒地 ,然后一起扑上去对他乱摸乱捏听他细声细气的嗓子发出急促窘迫的呼救声。他单独对我诉说身心苦恳求我能帮他摆脱纠缠,让他不再每天被多次放倒控制,不再被无数双手欺凌式强制抚摸。我一言不发陷入思索时,他已因为担心听到我对他要求的婉拒而又惶恐起来,急迫地表示自己还可以做好多事,可以每周去山上偷生玉米给我,甚至建议我每天在没人注意时可以偷偷掐弄他的脖子来作发泄。他当时早已坚信所有同学都有想掐那个细长脖颈的变态心理。我帮了他,霸凌者们放过了他,但并非霸凌终止,只是去寻找新的可霸凌对象。
寒士秉承一种游戏人散漫态度,学生时代更是奉行能懒则懒的拖延原则,力求把学习时间压缩到学生生涯的百分之一,追求的是三年课业实际耗费精力不超十天,以便拥有大量看书娱乐偷懒发呆的时光。和老师明确表态拒绝参与一切作,还能和校长简短谈后成功立下约定未来成绩优异的承诺到了校园生活里完整的堂自由学业自由,没有给出证明便已成功说服合适的交流言辞对于结果总是至关重要,无论是与校长议,或是与亲友辈论,还是与霸凌者谈。(这里插这样一段话,其实是想告诫一些已然为人父母的读者们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试图强迫控制子女的时间。图书馆、电脑、网络、游戏、运动、影视……都可以是他们正当的爱好与追求,这些兴趣确实会大量占用时间,但并不真的影响学习。学习需要的是精力,而非时间。补习、作业与家教不过是在扼杀他们想要自行挥霍的时间,极易摧毁他们的探索自信,成为一个浑浑噩噩按部就班全无自信麻木应对的机械学习者。家长可以提供引导保持影响,不可强迫管控课外时光。懒惰不可怕,没有真实客观的认知,也没独立选择的自信,才是更加可怕的事情。)

寒士的校园生活里曾化解过多次霸凌问题。是的,霸凌者往往简单肤浅戾气低级(很多霸凌证据视频往往就是愚钝无知的霸凌者自行摄下,这次霸凌凶杀的凶手连手机转账会留下证据痕迹都不知道)个体霸凌现象也是可以通过尝试不同办法来化解的,但成功应对霸凌现象的次数越多,寒士越觉得这个社会弊病极其严重。因为寒士明白,霸凌现象的应对化解能力并非人人皆有,强求每个青少年都有足够的复杂情况应对能力是极不现实的,对这类践踏他人意志欺凌强迫他人的校园现象或社会现象,如没有一个人人能用且简单高效的惩戒打击办法,若是结果仅仅和稀泥处理并不作严惩的情况常有发生,那么这种霸凌现象就会长期存在。就算家校之间路段全程都有执法探头可以取证,也未必敌得过霸凌者一句威胁施压,何况总是会有许多盲区存在。


在昔年时,班上一名女生遇到销售欺诈,故意售残次品却不退不换,联系京师各部门都无心听记便推诿不管,于是寒士只得约了一队男生前去堵了欺诈者,以气势令其无法离开,迫其与众人平和论理,耗到日暮终于完成退款。
在不久前,一读者家人急切寻求自考培训,而被武汉快时分以时分课堂教育科技之名诱导签下欺诈性质明显不公的合同后付款,发现并非正规自考培训后遂遇到退费扯皮,咨询多家律师后都得到了该合同有效无法全额退款的答复,向当地市监电话投诉多次都被敷衍答复。无奈之下询及寒士,寒士当即复制下两条律法凑写了个民事诉状发去,嘱他在该省12345和各长信箱等网页复制诉状内容提交,要求官方积极作为依法依规高效打击妥善处理,不要迫百姓去走诉讼流程。次日他留言给寒士,当地市监仅隔数小时便电话联系了他,客气表示可以要求商家立刻给他全额退款,只要他表示肯定,认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便立刻安排商家全额退款。他试图讨论问题,对方却只傲慢重复这一个方案,于是无奈接受,也被迫放弃了寒士诉状上全额退款之外的两项诉求——严惩该公司的恶意违法投机行为,以及对欺诈售出不符真实的所谓培训服务进行退一赔三的惩罚性处理。

这些事情似乎都得到了解决,但实际又不能算真正解决。设法令一个被霸凌者摆脱了霸凌,但又有其他人遭遇霸凌而惶恐异常无计可施。设法帮一两个受害者完成退款,但看到了无数受害者没有完成退款。
这些事情,都不该依靠寻求私力救济而得到解决。惟有公力可靠可信,处理态度真的积极,绝不随便敷衍塞责,方能杜绝各类丑陋。


回到这个霸凌凶杀案件,如果人人皆知公力可以倚靠,那在霸凌者过去犯下霸凌行为时,一切便已结束——可以倚靠的公力积极介入调查,对已明确的霸凌者进行逮捕惩戒,不会去模糊罪责息事宁人不会打着感化旗号和稀泥式教育处理,似很多国家一样对这类强制霸凌行为参与者直接追究刑责。人人皆知没有极端恶性后果公力介入便极渺茫的时代,很多平凡的罪恶丑陋就会成为乏策百姓的压力困扰。

关于未来,只有恶意补足年龄”成为有效法律条款,恶意罪行不再能够轻松逃避法网。那时,霸凌文化才会终结末路。

非此不可。非此不可。非此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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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寒士
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