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烹油

文化   社会   2024-07-11 08:30   山西  

书友何项在群内发了这样一张图,讽刺最近再次大热的罐车混装现象。
看到搞笑图片,众人笑不出来,是啊,新京报记者调查拍摄的这类罐车混装现象,运完煤制油又运食用油,严重危害了食品安全,直接触犯刑法,竟然还是“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这当然是一种巨大的社会悲哀。
化工产品里的芳香烃和重金属是对身体毒有害的成分。饮食摄入后,对人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化系统、生殖系统、肝脏肾脏会造成损害,成分超致病致死,因此央视网也作出了这跟投毒有什么区别”的愤怒谴责。

最高检针对刑法第144条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名作出了明确的司法阐释,“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罐车运输一方明确触犯刑法。无论罐车运输人员多么辛苦多么努力多么艰难多么不易,都属于明确触犯刑法。他们在食品运输过程中掺入了非食品原料。在煤制油卸货后,整个罐体内往往会残留几十斤的化工液体。这时直接运输食用油,等于是在食用油的运输过程中,掺入了化工油这种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他们未必熟谙化学,但也知道那些化工液体不能食用,一杯下去都有致命风险。虽然自身一杯都不敢喝,但却会用有百杯化工液体残留的罐车去直接装食用油进行运输。这是为什么?

缘由太简单——省钱。如果不想戕害社会,那么就需要在拉运食用油前把罐体清洗干净,但按照正规流程清洗危险化学物是非常不易的,非常耗时耗钱,需要先高温蒸罐,然后再有人员佩戴防毒面具进入,针对不同残留危化液体使用不同清洁剂进行清理,洗涤所产生的化学污水还需要做好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按照罐车的作业标准,不仅是拉食用油前需要清理罐体,在拉汽油柴油盐酸甲醇胎油碱水双氧水等不同的化学液体前也都需要全面清理罐体避免不同成分货物混淆。

约二十年前的2005年便有关于罐车行业危害食品安全的正规新闻报道,在广西省会,一家仅收费几十元通过抽取路边水沟脏水污水来冲洗罐车的不正规洗车点已这样洗罐十多年了,化学污水也不收集处理直接排入邕江。而当时当地正规清洗一次的收费已然需要千元以上罐车运输一方普遍选择不洗或胡洗,正规清洗业务反而乏人问津自行停止。

不按规定洗罐,省下的就是自己的?虽然触犯刑法,制造了无数的食品污染,严重危害社会食品安全,自身与亲友也要一同面对这种社会饮食健康风险,但节省了罐车运输一方的清洗支出。健康风险社会共担,节省费用个人实惠。这自然就是人性最为真实的丑恶之处。


卖油企业实有触犯刑法嫌疑。卖油企业的工作人员哪怕只对前来的罐车进行最粗糙的现场查验,也能当下就明确判断出罐车罐体内味道严重且有大量化工液体残留,不符合拉运食用油的罐车常识标准,绝对不能进行食用油装车。然而各类卖油企业的工作人员竟然不约而同地选择视若无睹,都是从不粗检从不拒装,难道成功售油装车发走能够完成业绩目标能够带来奖金提成?他们的做法等于是在故意忽略明显疑点,完全践踏行业安全,为这类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卖油企业在装油入罐前自然是有核实运油罐车是否达标的责任。这不是随口问一句的事情,至少需要在线查询该辆罐车准确的近期运输记录,以及行车轨迹和清洗记录是否相符。至少需要依据化学常识对罐体最近一次运输的货物进行残留粗检,确认粗检无残留,才能进行装油入罐操作。就算罐车运输方拿出伪造的清洗费用支出记录和写着某时某分已清洗罐体无此前罐内货物残留的清洗票据,看着那些未曾清洗的罐体内残留的数十斤危化液体,闻着罐内残留散发出的严重气味,卖油企业工作人员仍能机械完成罐车资质核实流程而坦然把食用油装罐,没有食安报警,连拒装都不肯,这怎么不是共同犯罪?

油企业社会民众严重受害罐车运输方和卖油企业方的丑陋做法严重危害社会。二者本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让买油企业收到的油符合安全标准,让社会民众享有不受污染的合格粮油。然而现实却是买油企业市场崩塌民众健康严重受损。
买油企业都没有自属的物流罐车,支付正常价格和正常运费购买合格油品,然而收到的油却是混装污染油。这种丑陋世道,等于正规可靠的罐车物流服务已不复存在,逼迫买油企业放弃和地方物流中心的正规合作,仅能自备专用购油罐车严格进行标准化的清洗维护和运输作业。
无法自备专用罐车的买油企业为了防范这种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就需要增加额外成本增加额外工序,需要拿特定容器收取正规购买的罐车油品,收取过程中需要多次抽样,并对罐车运油前的运货种类进行在线核实查验,然后依据核实到的罐车上次运输的货品性质,对多次抽样取得的样品都进行针对性的快速化学检查,查出残留污染后,拿着收油全程录像和污染检验结果进入货物官司环节。简简单单的合格油品购买随时变成这类成本巨大的法律纠纷。
民众更是无奈,这几十年来被罐车混装污染过的食用油,自然是通过各种油品和各种食物,带着有害化学成分一起成功进入了无数人的身体,对他们身体健康进行了肆意的破坏和攻击,甚至,致病致死。如果不是只吃蔬菜沙拉白米饭,谁又能百分百逃得过遍地流动的污染油品?

货车轨迹之前原是公开平台全民可查,无需录入行驶证,现在忽然变更为核验行驶证后可查,避免内地约二十万罐车的无数不堪入目的“轨迹隐私”直接暴露在公众面前。这自然该是出于一种保护爱意,避免丑陋真实的完整全貌破坏社会民众的稳定情绪。

这个食用油现象,按照刑法144条,属于直接刑事犯罪人员数目远超几十万的严重案件,背后的间接犯罪、商业欺诈和玩忽职守现象更是不可尽数。如果追溯回顾三四十年,那涉罪人员还要再度激增。

烈火烹油”,如何平息。最终或许便是《红楼梦》里平儿做派,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没事

抑或众人跟随复旦的教授博导沈逸指引,走入那个龌龊而全新的思路格局。毕竟,沈教授是影响力巨大的优秀党员,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是向最高领导人做过专项汇报的顶级专家,就算不是亘古无双的大观智者,总归不能比普通民众更低级乏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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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寒士
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