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打着个人抬头的发票,发票抬头是个人而不是公司的到底能不能报销?能不能税前扣除?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学习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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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抬头发票能不能报销?
看一个《员工交假发票,公司被税务局处罚,最终导致被解雇》的案例:
陈小东与北京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软件工程师。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同意遵守甲方关于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能够提供符合该规定要求的合法收据以实报实销形式获得此项生活和福利津贴,则该津贴可以免税。”
2011年至2014年期间,陈小东向公司提交了8张关于个人房屋租金的发票,公司据此向陈小东支付了金额总计为225000元的津贴,因已提交发票,对该部分收入公司未给陈小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6年5月18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查出陈小东发票为假,并对公司做出罚款。
公司向陈小东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陈小东严重违反公司费用报销规定及公司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为由通知陈小东解除劳动合同。
看到这里,可能大家有这样一个疑问:个人抬头的发票怎么就在税前扣除了呢?发票抬头是个人而不是公司的,是不是不能税前扣除?今天来统一回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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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人抬头的电话费
能报销能扣除,但有条件!
好多财务人员经常问,个人抬头的电话费能否税前扣除?如何才可以税前扣除?
敲黑板!!!重点总结!!!
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如果税前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能证明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可以凭发票税前扣除;
2、如果并入合理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
3、如果属于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如果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不能税前扣除:
1、对于个人名头的电话费等支出,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2、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不予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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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8种个人抬头发票
也可以税前扣除
一、飞机票
二、火车票
三、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人身意外险
四、因公出差的签证费
五、职业技能报名费、继续教育费等
六、医药费票据
七、员工入职前体检费
八、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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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这7种个人抬头发票
不可以税前扣除
一、个人付款,实际是公司租房办公取得的租金
建议:
应把发票退回,重新开具公司抬头的发票,不能重新开具发票的,作纳税调增处理。
二、非外籍员工报销的租金
建议:
企业以多发工资的形式补贴,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发票;或者直接以该公司名义租房,提供集体宿舍。
三、餐费
提示:
(1)只能开具公司抬头才可以税前扣除,注意开具时索取普通发票,即使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也不允许抵扣。
(2)企业要正确区分是员工餐费(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还是招待客户餐费(计入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受双限制(60%、5‰))。
四、住宿费
提示:
只能开具公司抬头才可以税前扣除,注意开具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五、电话费
建议:
(1)公司可以统一办理电话卡,开具公司抬头的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2)公司也可以将电话费以通讯费补贴的形式并入工资计缴个税(部分省份有公务话费的免税额度,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不需要提供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
六、加油票
建议:
签订私车公用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加油费等由公司承担,可以税前扣除,允许扣除的前提是加油费必须开具公司抬头。
七、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
提示:
(1)车辆保险费只能开具个人抬头,属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使合同约定可以由企业承担,也不能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2)车辆维修费同车辆保险费一样应由个人负担,即使合同约定且开具企业抬头发票也不允许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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