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事业编取消了!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也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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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明确!
免企税!免房产税!
12月11日,三部门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
公告中明确: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二)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
(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整体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
(四)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依法应经批准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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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2024年企业所得税
6项最新变化
一、新增一项税前扣除凭证
通知中明确: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附:公益事业票据样式(仅供参考)
二、抵免10%税额
公告中明确: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除了该政策以外,《企业所得税条例》中也规定了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方面的优惠政策: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有关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给大家总结一下就是:
三、这类企业,税率降至15%!
通知中明确:
1、对设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以下简称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目录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2)开展实质性运营。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3、税务机关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难以界定的,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四、500万以下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1、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五、除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为100%
具体政策如下:
六、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实际税负5%
具体政策如下: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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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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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所得税最新税前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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