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只因一条视频,刘某某被行政拘留

政务   2024-10-12 08:48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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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不,互助县林川乡的刘某某就因为在个人视频账号发布谣言信息被互助县公安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近日,互助县林川乡某村村民刘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一条“青海大通短时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的视频信息后,在未核实事件真伪的情况下,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将该视频转发,引起网民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发现这一情况后,互助县公安局林川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并就视频反映的内容进行核实。经联系西宁市相关部门对该信息进行核实,发现刘某某转发的视频信息为谣言信息,且原视频账号已被相关平台封禁,违法人员已被西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大家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同时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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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助公安

排版|政 治 部 金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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