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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从心起,伤敢不法。一个因讨薪不成而怒砍果树的农民工,不仅没能讨回工资,反而因此获刑。这起案件再次警示我们:维权需要理性,过激行为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困境。
01案情回顾
2023年春天,张伟来到村里刘海生的果园打工。
刘海生承诺月工资3800元,要求张伟负责果园的日常管理和果树养护工作。
起初几个月,刘海生都能按时发放工资。
但从6月开始,刘海生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开始拖欠工资,只是偶尔给张伟几百元作为生活费。
“你再等等,生意一好转就给你结清工资。”刘海生总是这样安抚张伟。但一拖就是4个月,张伟积累了将近15000元的欠薪。期间,张伟多次找到刘海生讨要工资,但每次都是空手而归。
生活的压力让张伟喘不过气来。家里电费欠费停电,孩子的学费拖欠,妻子李霞天天为钱发愁。邻居们私下议论纷纷,让这个硬汉感到难堪。
2023年10月的一天晚上,张伟和几个同样被拖欠工资的工友在村头小饭馆喝酒。
酒过三巡,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在抱怨刘海生的不讲信用。
工友老赵甚至提议:“咱们一起去找他算账!”虽然当时张伟没有响应,但这个念头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
当晚11点多,酒意上头的张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到工具房拿了一把斧头。在这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独自一人来到果园,开始疯狂砍伐果树。
从晚上11点直到凌晨3点,张伟连续砍倒了400多棵果树,这些果树有的已经挂果,有的刚刚种下不久。
第二天一早,刘海生接到果园看守打来的电话,说果园里的树木遭到破坏。他立即赶到现场,看到眼前的惨状后立即报警。通过果园的监控设备,警方很快锁定了张伟。
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张伟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说:“我就是一时气不过。刘老板一直拖欠工资,我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可他还总是推三阻四。我喝了酒,脑子一热就干了这种事。”
案发后,园区管理处和农业专家对被毁坏的果树进行了价值评估。经鉴定,这些果树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08000元,其中包括果树本身的价值、预期收益损失等。
刘海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伟赔偿全部损失。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伟提起公诉。
02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本案中,张伟故意砍伐果树造成10万余元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虽然刘海生拖欠工资在先,但这并不能成为张伟实施违法犯罪的理由。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应加付赔偿金。劳动者有权依据该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和赔偿金。
03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
“心疼这个农民工,但是再难也不能走极端啊!现在不但要赔钱,还要坐牢,这不是更惨了吗?”
“刘老板拖欠工资固然可恨,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以暴制暴。”
“讨薪难、维权难,确实是很多农民工面临的困境。但是还是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过激行为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困境。”
这起案件给我们以下启示:
1.劳动者遇到工资被拖欠时,应当:
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等证据,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应当: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建立良性的劳资关系。
无论是劳资纠纷还是其他矛盾,都要理性对待,依法解决。法治社会里,拳头不是最大的,法律才是最公平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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