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特供酒”监管工作,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五个深化”推动“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深化统筹协作,搭建“联”的桥梁。为进一步整合执法监管资源、提高行刑办案成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组建市级工作专班,建立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双向协作机制,准确把握国家文件精神、重点任务以及分工要求,结合天津市工作实际,通过组织部署、每周调度、线索梳理、问题通报、舆情监测、案件查办、督促指导,实施全链条治理,严格市场管控,打击违法犯罪,夯实四方责任。
深化建章立制,突出“严”的遵循。出台《“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验收办法》,建立相关主体自查、区级监管部门检查、督查和市级监管部门督查的“一自查、一检查、两督查、两验收”验收机制,推动主体设立监督员,每日逐岗逐项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各区全覆盖检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严查严督;市级组建验收组“四不两直”检查验收,适时运用“三书一函”督促指导,切实做到严查重点案件、严惩违法犯罪、曝光典型案例、销毁非法物资、形成制度成果。
深化成果质效,做实“新”的文章。专项行动期间,明确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对全市酒类生产企业、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酒类批发企业、烟酒专营店等酒类生产经营者及其仓库,多轮次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创新建立“跟班式调研”制度,强化线索发现排查力度,选派精优监管力量深入重点单位开展集中驻点、跟班调研,全面掌握相关酒类生产及委托生产,生产经营者采购、贮存、宣传、销售等情况,了解掌握酒类市场消费特点,研究分析现阶段“特供酒”营销特点及新型违法手段,深度挖掘涉嫌“特供酒”相关线索,提高案件查办率。
深化案件查办,聚焦“实”的成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坚持以强化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作为重要抓手,立案查处“特供酒”案件26件,罚没金额16.2546万元,其中:累计查获“特供酒”314瓶,包材(包含违法产品标签)7100余件,涉案金额10.989万元,罚没金额16.2546万元;联合公安机关查获“特供酒”9311瓶、散装白酒600升,包材9192件,灌装设备1台,涉案金额199.6243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将犯罪线索通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机关捣毁经销窝点1个。
深化宣传引导,凸显“共”的合力。通过中国食品安全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众号等媒介线上组织发布消费提示、转载官方媒体信息文章、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线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宣读,知识科普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正规渠道选购酒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类相关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全市累计发布各类消费提示171份,媒体宣传45篇次,制作媒体宣传产品4个,开展重点宣传活动38次,报道浏览量11269人次,宣传活动覆盖人群6800人次。市消协联合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发布“抵制‘特供’‘专供’‘内供’酒品消费提示”的公开倡议,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发布“关于严禁生产、销售‘特供酒’‘内供酒’的公告”,呼吁酒类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虚假宣传、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强化质量管控意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倡导健康饮酒文化,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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