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告催收下列债权。至2024年12月15日止,下列债务人已出现违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债务人及相应的继承人筹措资金,立即向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归还所欠债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逃废金融债务,否则,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依法提起诉讼。(单位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兴江路30号,联系电话:0877-8016096,邮政编码:652600)
注:1.本公告所涉及债权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系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算,截止时间为贷记卡最近一个账单日,均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本金、违约金、利息)金额可向我社查询),本公告如存在刊登错误,以归还时我社系统计算出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行、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影响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承担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不良贷记卡公告催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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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莎莎
初审:郭艳波
二审:李丹
终审:杨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