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基层赋能减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为基层赋能减负,今年以来,玉门市委编办坚持把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切入口”,压实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不断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
优化执法队伍。借助机构改革,组建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他执法队伍撤销或调整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专项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专库管理,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老人”继续保留原有身份待遇承担执法工作,“新人”严把入口关,参照行政执法公务员标准招录。
下沉执法力量。为各乡镇(街道)配备能力强、作风优的综合执法队队长。按照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不少于7人的标准进一步补充执法力量,并通过工作提醒、公开考试的方式,督促市级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财政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全部下沉到位,并出台印发《市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派驻机构采取与乡镇(街道)内设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的方式展开,由乡镇(街道)统一指挥管理。
评估赋权事项。联合市司法局深入辖区13个乡镇(街道),对原省、市赋权乡镇(街道)的215项执法事项逐一进行评估,并征求乡镇、部门意见,建议继续保留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处罚事项71项,新增行政许可事项0项、行政处罚事项0项,建议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134项。
提高执法效能。协同司法局对乡镇(街道)91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督促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确保人员执证上岗,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在“三定”规定中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事项,明确由乡镇(街道)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解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问题,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来源:玉门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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