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之暗面被仲裁的业内解读

文摘   2024-11-13 12:37   河北  
大家好,我是佩妮。
前两天暗涌发的《独家|Kimi创始人杨植麟被前投资人提起仲裁》很多朋友看见了,也引发了不少讨论。
我也和月之暗面的老股东新股东们都聊了聊,大家各有观点。
我感觉这个事件还是有很多值得解读,和其他创业者朋友借鉴的地方,而且外面一面倒的声音也太多了。
所以在飞机上码字写了这篇。希望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视角,供大家参考~
从头梳理一下事件脉络:
2016年,循环智能成立,公司起初做的业务是2B领域的聊天机器人,创始人是三位,陈麒聪,杨植麟,张宇韬。
三位在清华大学知识工程实验室相识,背景履历都很好,年龄相近,分别担任CEO,AI产品负责人,CTO。
根据多方验证,当时的股权比例也是3:3:3,这么一个经常被投资人说是最差的一种分配比例方式。
可见当时首先三位都认同彼此很强,能力互补,没有哪一方明显高出其他人。而且首次创业太年轻,大家都还不成熟。
循环智能拿到了5轮融资,估值大概在2亿美金左右。
最近一轮停留在2021年,那一年,美元投资断崖式下滑,SaaS也不再吃香。
(图:循环智能融资历史)
Martech(营销科技)国内竞争极其激烈,环境比较复杂,不是技术牛就可以。估计公司应该经历过很多痛苦挣扎的时刻。
时间来到了2023年,chatGPT爆火。
(请注意,这时候他们创业已经7年了,7年都还没做起来的公司,一般很难说……)
杨植麟本来就是研究LLM的,判断这是通向AGI的一次技术革命,也萌发了自己做大模型创业的念头。
他拉上了张,也许也问了陈,可能陈不愿意,或者是老公司总有得有人。总之,后面是杨和张决定去。
决心已下,此时他们需要做一个决定:
在循环智能体系内做,还是两人成立新公司独立出去做?
一个合理的判断:
大模型融资的窗口期很短,5000万美金是门票,需要快速搞定决策。此时如果以旧公司为主体,此前的历史,团队,业务,估值,甚至老股东,都会成为拖慢决策速度的包袱
本身是两件事,应该以两个不同的公司来做。
事实上,循环智能做的确实也比较一般……如果不是因为月之暗面,可能很少会有人知道这家公司。。
到这里也就还好,因为我们知道,其实联合创始人出去自己做公司,在创投圈非常非常常见。
一家公司,通常只有创始人本人(实控人/大股东)是留在最后的那一个,其他团队经过一段时间,总会因为种种原因更替的。
只要不是恶意竞争,通常都是尊重祝福,说不定还投点。
很多联创占的股份比例不高,和公司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没那么强。
但是杨和张在这里的情况不一样,他们各持有1/3的股份。股东也认同了这一点,在当时的投资决策中,杨和张的能力是很重要的因素,同时,他们也要受到和创始人同等的约束。
杨和张这么一走,相当于原来投资中占2/3的决策依据,塌方了……

这里需要引入一个在投资协议中非常常见,用于保护投资人权益的条款,可以理解为【全职】和【不竞争】协议。
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创始人或者高管,把公司的的人或者核心技术,客户资源等带走,另起炉灶,把原来的老公司架为空壳,损害股东的利益。

(类似的模版条款)

我看了目前循环智能对外发布的产品介绍,他们在基于大模型做会话智能解决方案,偏2B应用。一个做LLM+应用,一个做应用,非要说有同业,似乎也有点关系。
一般来说,如果触发了这个条款,那就是要求回购,或者商量其他的方案,就比如平移一部分股权到新公司。
合理判断,3个人应该都受到这个条款的限制,这就是之前所说的,需要得到豁免该条款的同意书。
根据月之暗面所说,他们2人在走的时候,和老股东知会过,并得到了同意。
新公司中,循环智能也有持股,一部分老股东跟投了新公司(红杉和真格),另外一些没有跟投,相当于通过循环智能间接持股。
这次的仲裁,就是循环智能和未参与新公司投资的老股东机构共同发起,他们有:金沙江创投,博裕资本,万物资本,靖亚资本,上海华山资本;
我问了其中几个老股东,虽然没说的很明确,不过态度也都很坚决。
首先,新公司补偿给老公司的比例比较少,应该是个位数。他们认为低于合理比例。
(所以还是,这个当初说好了吗?)
其次,当时杨有可能是赶时间?程序上大概是有瑕疵的,有可能在没有拿到书面同意,或者没有股东全数同意的情况下,就去成立了新公司,做了工商变更?(这个是我瞎猜的)
投资机构的法务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就出现了现在这么个诡异的情况,大家都互放狠话,坚称自己都是协议上有充分的依据,可以证明自己占理。
月之暗面作为最近几年增长最快的新创业公司,阿里进入之后,估值已经在30亿美金左右。
这意味着1%的股份就值3000万美金,这个是个上亿甚至10亿美元级别的争夺战,值得双方花大功夫。
加上之前有团队套现千万美金的传闻,可以想象,巨额财富摆在眼前,原来熟悉的人境遇迥异,对于人的心态影响是多么的大啊。
据说双方已经协商了好几个月了谈不拢,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现在就是外面消息满天飞,老公司和老股东觉得人不地道,白眼狼。新公司觉得我该给已经给了,你是看我们起飞了,贪得无厌。
新公司股东也天然是站公司这一边,都是实力派。


(moonshot,一家集齐了腾讯的产品,字节/pdd的推广,阿里的公关的公司)
这个事情和老罗的有点类似,不过那里俩人都是当面撕,更直接。
这边都是间接第三方,仲裁文件也不公开,外部我们无从知道当时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参与仲裁的老股东里面,金沙江创投挺显眼的。因为众所周知,当初在GSR投月之暗面的张予彤加入了公司,但是朱啸虎一直公开说自己不看好大模型。

(所以……)

突然想起早期谷歌和Facebook,甚至特斯拉都有过类似争端,其实都赔了不少钱。直接财富自由的程度。
(看过马斯克自传的应该知道特斯拉最早的创始人不是他吧。)
我也咨询了朋友,香港仲裁代表什么?
美元投资的项目,一般在香港或者新加坡仲裁,跨境强制执行能力比较差,但也有成功的。另外就是自由裁量权比较高,看仲裁员心情了……
不过万一仲裁成功可以证明自己占理,这是后续双方谈判中很重要的筹码。
熙熙攘攘,皆为利来利往。建议大家不用站边,尊重法律。
后续他们之间的博弈,也许不一定会在公众有一个结果。因为创业最终还是要把事情做成,不然高估值也不过是空中楼阁。
我还是很喜欢kimi的产品的,也喜欢创业精神和理想主义,希望大家最终有一个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最后我也想提醒创业者朋友们,如果要离开原公司创业,千万要注意这块的流程要全做完了。别嫌麻烦。
之前有律师群友也跟我说过更极端的案例,创始人被踢出了公司,但是后面公司清算了还找他来连带赔偿。因为他在走的时候没有把这些权利义务一并结清,留下了隐患。
好啦,你有什么观点或者消息,可以留言咱们讨论哈。


我是佩妮,关注我,一个只说真话的创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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