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竞买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近3年来在兴宁市行政区域内没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围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义务等不良行为记录。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01月05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01月05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1月05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06日15时0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T2024-072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5年1月6日15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系统将在网上拍卖会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二)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详见竞买须知)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自助绑定,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理数字证书、注册和激活,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三)此次拍卖出让地块属政府储备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界线清楚,权属无争议,未办理抵押,按现状净地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包括用地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五)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考虑到跨行转账、异地转账及银行保证金到账系统报文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至少提前1天缴纳。(六)竞得人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结果短信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业务区窗口签订领取《网上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宁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3-3238662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