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鸿贵园2区”规划报建图纸备案予以批前公示。备案内容如下:
1、6#、7#楼二层平面:取消店铺储藏间、业务洽谈室。
该图纸备案正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238673
附件:备案后图纸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