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现身石嘴山综合广播《法治在线》栏目,以直播问答的方式讲述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以案说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线传递法治之声。
问
“如果我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被认定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生效时,法院会如何处理?”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增值收益和贬值损失等事实,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大小,根据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损失赔偿额,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
“我把钱借给别人,现在借款已到期,但是他说他也把钱借人了,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无法给我还钱,我该怎么办?”
答
“这种情况下,你可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向借款人的相对人主张权利,以保全自己的到期债权的实现,但前提是该借款人与其他人的履行期限也已到期。”
直播中,法官紧紧围绕主持人提出的群众普遍关切的“合同效力”“合同无效情形”“合同保全制度”“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如何运用合同保全赋予的权利追踪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实现债权人的利益”等话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细致、耐心在线解答,并结合在线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普法,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办案经验、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在线听众进行了交互式的问答,为广大听众朋友们解开生活中的法律困惑、扫清知识盲点。
下一步,石嘴山中院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积极延伸审判工作职能,拓宽司法服务路径,不断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力度、温度、深度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以实际行动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