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能设身处地从孩子角度考虑问题”被上诉人何某父亲感激的说到。
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何某与谢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开始自由恋爱,在双方家长和亲属的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和结婚仪式,何某给付谢某彩礼20余万元,并为谢某购买了价值数万元的黄金首饰。婚后,何某和谢某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频发,谢某多次离家出走,双方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于是,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某及其家人返还彩礼和黄金首饰,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谢某及其家人返还彩礼和黄金首饰。谢某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石嘴山中院。
“她必须要给我退还彩礼和黄金首饰”“彩礼是结婚时给的,我也用于家庭共同支出了,我不退,再逼我就不让他们看孩子”......
石嘴山中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详细查阅卷宗,认真调查核实案件详情,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及家人对立情绪比较严重,便采取背对背释法说理的方式,双向安抚双方情绪,一方面劝解女方“高额彩礼是陈规陋习,20万元并不是小数目,盲目攀比很容易为幸福生活埋下家庭矛盾隐患,年轻人应该顺应时代,量力而行,弘扬文明新风”“亲情是无法人为割裂开的,原生家庭的破裂会对孩子心灵的健康造成长期不利影响,协助孩子父亲落实探望权,既是一种法定义务也是弥补孩子亲情缺失的措施。”另一方面也做男方思想工作“日常生活及家庭中的矛盾应通过坦诚沟通、耐心交流来妥善处理,希望双方各自珍惜过往的感情,尽快恢复到正常生活状态”“孩子诞生本是你们的幸运,共同抚育孩子是父母法定义务,你们处理问题应重点着眼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官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步打开了心结。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谢某退还彩礼5万元,孩子的抚养权归谢某所有,何某定期对孩子行使探望权。
在调解现场,看到何某与孩子相拥而泣,法官也切实感到了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