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武口区法院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始终把执行案件实质性解决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真心和真情执结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申请人王某的丈夫因在被执行人某公司工作过程中不幸死亡,大武口区仲裁委员会就双方之间对工伤待遇款的数额及偿还方式进行了调解。由于被执行人某公司不具有一次性偿还的能力,仲裁调解书中双方约定分期履行,后因被执行人某公司未按调解书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及时对案件进行梳理,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并查控财产,向申请人及被执行人了解双方纠纷矛盾点,被执行人某公司法人表示公司经营存在现实困难,现阶段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案款90余万元,只能长期履行。后在执行干警的耐心普法中,被执行人愿意配合交出公司的生产经营车辆用于法院司法拍卖偿还案款。
执行干警考虑到,生硬武断地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的车辆进行司法拍卖,一方面会影响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下降,不利于“企业持续造血”履行后续案款,另一方面也会极大地延长办案进度,影响办案时效,甚至有可能造成车辆流拍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均未从中受益的窘境,产生新的矛盾点。由于双方未能达成有效方案,案件一度进入僵持阶段。针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与双方进行耐心沟通,缓解对抗情绪,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平和沟通交流,最终被执行人凑钱一次性偿还90万余元案款,实现案结事了。
大武口区法院通过善意执行,将矛盾从源头化解,为困境企业发展之路摘除了藩篱,促使申请人权益更好兑现、被执行企业重获新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