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啊,最近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借个5万我用用,半个月内一定还给你。
老吴啊,实在不好意思,我家老母亲生病在医院,借个2万元救下急,一个星期内一定还你。
老王,我最近手头也紧张,借给你应应急,一定要及时还我啊。
由于当时双方关系较好,两次借款均没有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仅有微信转账记录。
借款后,王某陆续向吴某偿还3万元,剩余4万元迟迟未还。
2021年12月,在吴某的强烈要求下,王某通过某App的电子借条功能,向吴某出具了一份电子借条,明确了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违约责任等内容,双方均在该借条上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
借款到期后,吴某多次催要未果,于是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借款本息。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双方使用某App签署的电子借条,系通过人脸核实确认身份真实后在线签署的,借条上的签名为真实的电子签名,形成的电子借条能有效表现所载内容,可随时调取查用,并经区块链证据存证可就其真实性予以核验。因此,可以认定该电子借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视为书面合同。双方签署借条的整个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故该电子借条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吴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也佐证了双方的借款关系。
综上,通州法院对吴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借条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兴产物逐渐走入人们的视线。在出具电子借条时,只要能够确保合同内容的安全与不可篡改性,借条内容清晰、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有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相互印证时,电子借条与书面借条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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