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马超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砚山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辖区中小学负责人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来源:砚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制作:张潇
一审:黄繁
一校:王一喆
二审:张华
二校:胡厢策
三审:刘昭歆
三校:张潇
终审:郑传桂/刘昭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马超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砚山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辖区中小学负责人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来源:砚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制作:张潇
一审:黄繁
一校:王一喆
二审:张华
二校:胡厢策
三审:刘昭歆
三校:张潇
终审:郑传桂/刘昭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