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2人被通报!

文摘   2024-10-25 20:06   云南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左泉川,文山市开化街道禾木社区三鑫别墅苑东区网格支部党员,2024年10月4日9时43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明东,文山市柳井彝族乡斗咀村委会斗咀党支部党员,2024年10月4日9时55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来源:文山市纪委监委

制作:张潇

一审:黄繁

一校:王一喆

二审:张华

二校:胡厢策

三审:刘昭歆

三校:张潇

终审:郑传桂/刘昭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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