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左泉川,文山市开化街道禾木社区三鑫别墅苑东区网格支部党员,2024年10月4日9时43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明东,文山市柳井彝族乡斗咀村委会斗咀党支部党员,2024年10月4日9时55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来源:文山市纪委监委
制作:张潇
一审:黄繁
一校:王一喆
二审:张华
二校:胡厢策
三审:刘昭歆
三校:张潇
终审:郑传桂/刘昭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