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 | 父母与儿媳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民生   2025-02-07 18:09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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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死亡赔偿金引爆家庭矛盾:父母与儿媳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为何出人意料?

1

一场车祸

拷问人性与理性

2022年8月,一个普通家庭的平静被彻底撕裂。  

31岁的陆某乙因车祸离世,留下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顾某和不到3岁的女儿陆小乙。

一年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陆某、周某、陆小乙、顾某支付陆某乙的死亡赔偿金共计70万元。

70万死亡赔偿金到账,但滚烫的数字却让这个破碎的家庭再次陷入冰冷的漩涡

——父母要求平分,儿媳却坚持多拿一半。  

因为无法达成共识,父母遂诉至法院。

妻子顾某不同意平均,理由是陆某乙是顾某与陆小乙的主要生活来源和依靠,其3人共同生活多年,感情深厚。

同时,陆小乙尚且年幼,还需要大笔的教育费用和生活支出,故在分配比例上应适当对其进行照顾,予以多分。

顾某要求由其母女分得上述死亡赔偿金中的80%。

一边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一边是孤儿寡母的生存困境,法院如何裁决?

这场官司的背后,藏着普通人常犯的1个常识性错误。


2

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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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下意识认为,死亡赔偿金和遗产一样“按人头平分”,但法院的判决推翻了这种认知。  

经庭审查明,陆某父母每月有养老金,与儿子分居多年,经济依赖度低,妻子顾某无固定收入,女儿成年前需百万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是因死者死亡后,对其近亲属因死者死亡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这种补偿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其分配方式不同于遗产分配。

简而言之,死亡赔偿金≠遗产,它是对死者家属“未来生存资源损失”的补偿。

也就是说,这笔钱不是“分家产”,而是“补漏洞”

——谁的生活因死者离世坍塌得最深,法律的天平就要向谁倾斜。  

在该案中,法官做了两件事:  

1. 先砍一刀,扣除丧葬费等实际支出;  

2. 再划重点,优先保障被抚养人权益。  

剩下的钱,才轮到“拼感情、拼依赖、拼生存难度”,陆某父母各分20%,母女各拿30%。


3

我律社特约槐城律师划重点

3把尺子+3条裁判规则化解家庭矛盾

类似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我们总结了3把尺子+3条死亡赔偿金分配规则,教大家化解家庭矛盾:  

3把尺子: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血缘关系“一碗水端平”,而是用“共同生活紧密度+经济依赖度+未来生存难度”,量出每个人真实需求。

3条死亡赔偿金分配规则:

1. 先扣钱再分钱 ,丧葬费、医疗费、维权诉讼费必须优先扣除,别让活人再为死人背债;  

2. 幼童寡妇是“优先级”,法律默认“未成年人>无收入配偶>有收入父母”,别占弱势群体的便宜;  

3. 感情可以量化共同生活年限、收入贡献比例、疾病残疾证明……都是量化感情的依据。  

(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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