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19日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8日在南康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赣州市南康区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审议赣州市南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撤销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设立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选举和通过人选事项。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明 爽
校对:刘金山
编审:伍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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