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在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从国家机关的性质、设置到国家权力的分配、运行,都体现了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价值理念,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大制定、修改宪法法律,监督宪法法律实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治保障。
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大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在职责范围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277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约147万人次提出415万多条意见建议。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设立4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300多个,畅通了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渠道。2020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设立基层联系点13个、高校联系点2个,推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和财税立法工作等更好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把代表反映的民意诉求体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要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倾听和反映群众意愿呼声。目前,各地建成20多万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联系群众搭建了有效平台。要建好用好各类机制和平台,活动内容聚焦代表法定职责,活动方式便于代表发挥作用,打造更加真实、有效、管用的“民意窗”、“连心桥”。
编辑:明 爽
校对:刘金山
编审:伍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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