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8号)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康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12月19日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区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对南康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区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康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区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
现予公告。
2024年12月19日
编辑:明 爽
校对:刘金山
编审:伍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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