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廖宗遥辞去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19日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廖宗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廖宗遥辞去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其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12月19日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任命:
廖铭敏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2024年12月19日
编辑:明 爽
校对:刘金山
编审:伍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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