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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河南都市频道“都市接到办”
日前,一则关于免费装充电宝却被偷偷扣费的新闻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据河南都市频道“都市接到办”栏目报道,河南开封的多名商户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
据商户称,有推广人员来到店里,声称只要芝麻信用分满足,就可以免费安装共享充电宝,收益和商户五五分成。
(冠名商)
商户听到是免费的可以方便客户,并且自己的支付宝芝麻信用分达到标准后可以免押,当场扣费显示为0元,便同意了安装。然而,到了晚上11点54分,商户却收到了扣款信息,竟然被扣了1799元。
商户随后给推广人员打了电话,推广人员称是后台系统崩溃了,钱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才能返给商户,但是后面这个推广人员的电话打不通了。
从商户的描述中,可以感受到他的愤怒和无奈。这些商户称这与承诺的完全不同,简直就是诈骗。同时表示当场扣1799的话才不会要这个东西,半夜十一点的时候才扣,正好抓了我们那个空。
此外,商户还提到了免押条款后面的附加条件,称要求日均收益九元以上,否则充电宝会被拿走。但他们刚办当天晚上就被扣了款,这让商户质疑:“这日均怎么来的?那不就是诈骗我吗?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家共享充电宝公司并咨询为什么办理机器后不到24小时就扣了1799的费用。这个负责人的回答很模糊,表示是推广人员的个人问题,同时称扣费并不是上述推广人员所说的公司系统问题。
(冠名商)
商户在电话中表示要退费,这个负责人表示要根据合同36个月才能退。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无奈商户们选择了报警,目前警方已立案。
从法律角度来看,推广人员的行为可能涉及违约和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本事件中,推广人员承诺免费安装充电宝,但却在半夜偷偷扣费,违反了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本事件中,推广人员在宣传时隐瞒了扣费的真实情况,导致商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了经济损失,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商户有权要求推人员退还扣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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