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一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

民生   2024-12-26 11:00   甘肃  

全省统一门诊
慢特病保障政策


01
门诊慢特病申报

自2025年1月1日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最多可申报2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当月开始享受待遇。

02
门诊慢特病认定

门诊慢特病认定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以及申请病种认定所需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疗证明材料。相关医疗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专用章),部分病种可为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原件加盖有效专用章)。参保人员可通过“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甘肃省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申报;也可按照就近便民原则在居住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或具有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的临泽县人民医院、临泽县中医医院相应科室申报提交相关资料认定。

03
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应当先认定,后享受待遇。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在相应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分别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70%报销;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共10个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病种,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使用乙类药品、特殊材料和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参保职工、居民先由个人分别自负10%、20%后再进行报销。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两个病种中最高的限额(具体按最高病种限额分解到可享受月份的基金)与定额(500元)之和。

04
政策衔接

本通知执行前已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对照本通知病种范围,已认定的病种属于本通知病种或属于本通知合并的病种,参保人员不需再次申请认定,直接享受该病种或合并后病种待遇;已认定的病种属于本通知细分的病种,按细分病种最低标准享受待遇,参保人员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认定。

05
复审管理

建立门诊慢特病动态管理机制。参保人员应在复审期限截止日前3个月内申请复审,复审期间仍按原病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复审流程与申请流程一致,复审结果确定后,按照复审结果执行。已取得本通知病种目录内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病种复审期限统一从2025年1月起重新计算。

06
异地就医

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执行参保地的政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已申办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购药时,无需备案,在就医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对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可享受直接结算。未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费用,持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零星)报销,报销时目录范围及报销政策均按参保地相关政策执行。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自然年度内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及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参保人员自然年度内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可在次年3月31日前报销,且不计入次年限额。


扫码查看“张掖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和待遇支付标准 ”


END







编 辑:丁文娟

责 编:魏红光

审 核:徐   焘


更多新闻请扫描关注以下二维码


甘肃临泽
甘肃省临泽县提供各类政府信息的官方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