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公布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第二批创新典型案例,我省宝鸡市凤翔区“‘1+6’政策保障促进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做法成功入选。
自2023年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以来,宝鸡市凤翔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该区按照“确权是基础、规划是前提、交易是关键、分配是核心”工作思路,逐步构建了以《凤翔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核心,以“试点管理办法、确权登记处置、入市交易规则、工程建设管理、调节金征收使用、收益分配指导”等有关规范性文件为框架的“1+6”配套政策体系,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准备、中期实施、后期监管提供全方位的监督保障服务,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土地6宗99.3亩,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力群众增收和乡村全面振兴,受到自然资源部认可和推广。
供稿:厅利用处
统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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