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突破和亮点
1
烈士、英雄模范、平时三等功指战员的子女中考优待加分标准均上提一个百分点。
2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接受学前和义务教育,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工作生活所在地就近优先安排。
3
消防干部纳入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范围。
4
每年单独设立消防科研项目。
5
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直管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参照享受优待。
主要经验做法
党委统筹,专题攻坚
自《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颁布后,湛江支队党委坚持将贯彻落实职业保障办法作为“党委工程”“民生工程”,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政策研究、文件起草、走访调研和论证评估。
明确分工,健全机制
支队专题研究制订任务分工清单、走访调研计划和工作推进一览表,落实双周一碰头、每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列单挂表推进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起草工作。
多方协调,力争最优
支队党委秉承时间服从质量的工作理念,梳理重点攻坚条款清单和计划突破事项清单,支队主官带头、班子成员通力协作,分头走访调研、反复沟通协调,先后走访相关职能部门25个,召开调研座谈会、专题协调会30余次,沟通确定保障事项10余项,实现了优待最大化、政策最优化。
5月10日,市政府曾进泽市长组织召开第80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并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12月11日,市政府曾进泽市长组织召开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下一步,湛江支队将做好跟踪落实,确保各项职业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广大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励队伍担当有为、忠诚履职,为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保驾护航、再建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