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近期,我站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料时发现,曹泳等56名考生报名材料造假以及替考行为,根据鉴定考试承诺书并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对曹某等56名考生予以禁考2年处理。
河南:28名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场核验未按时限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违反考场纪律。取消刘某等28名考生2024年12月批次考试资格(成绩)并禁考。
西藏:我站在复核考生报名资料时发现,杨某缘等6名考生报名材料造假。对杨某缘等6名考生予以取消成绩并禁考2年处理。
广西:经核查,考生赵*良(身份证号230281******2818)、林*华(身份证号450202******0641)、黄*岚(身份证号
452822******4843),在报考广西钦州站、玉林站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根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七条第(一)款,拟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取证资格,同时2 年内不得参加评价。具体禁考时间以考生登录系统,个人中心显示剩余时间为准。
宁夏:近期,我站组织开展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丁*怡(身份证号:640381********3649)、李*(身份证号:640425********3229)报名上传的学历证明与本人实际的普通受教育程度不符,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学历证明)取得参加评价资格;考生张*梅(身份证号:640323********1227)、谢*峰(身份证号:640103********151X)、石*明(身份证号:640102********1230)通过虚假承诺(不符合职业能力特征)取得参加评价资格;考生黄*宁(身份证号:642226********0417)、王*(身份证号:642223********0647)抄袭他人试题答案;考生王*杰(身份证号:640324********1216)、钱*(身份证号:640202********1527)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为切实维护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平公正,教育本人、警示他人,鉴定站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考生丁*怡、李*、张*梅、谢*峰、石*明、王*杰、钱*取消考试成绩且两年内禁止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处理;给予考生黄*宁、王*取消考试成绩且一年内禁止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