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扬州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最新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提升城市视觉空间品质,市城管局编制了《扬州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导则(试行)》。《导则》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的“六大禁区”,如道路隔离栏、违章建筑、建筑物顶部、城市家具、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建筑控制地带等,严禁使用贴纸、喷绘布等简易材质制作的临时广告。
在店招标牌设施管理方面,《导则》强调“一店一招”的原则,提出了具体位置、内容和设置要求。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店招,需采取集约式落地或墙体招牌形式,而三层及建筑物顶部,严禁设置店招标牌。针对工地围挡广告,《导则》要求以绿色仿真草皮为背景,公益广告应以文字类为主,面积不得少于围挡总面积的30%,并且禁止在文字广告间隙中穿插图片类广告。在安全管理方面,《导则》要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需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尤其是在极端天气前后。
未来,市城管局将继续秉持“规范、安全、美观、减量”的原则,推进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清理整治和提升工作,营造清爽有序的城市户外视觉空间,塑造扬州特色的城市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