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保障学生上(放)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拟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对部分学校周边路段实施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限路段、限时段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车辆
所有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除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接送学生车辆在指定临时停靠区域停放。
二、管制路段及管制时段
三、具体要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管制路段规定时间段内违反规定的,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鼓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实行绕行或错时出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警指挥,共同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