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贵阳市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艳为花溪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田艳的花溪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恒莉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余锦江的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 征的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樊 青的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玉萍的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帮海的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接受田青辞去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田青辞去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花溪人大
编辑:甘玥
编校:吕跃
审核:杨震